财税函[2005]16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美国驻华使馆购买馆员住宅免征契税的通知[全文失效]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5-10-08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领事条约》确定的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五条第 (三)款的规定,对美国驻华大使馆在北京顺义区御京花园别墅区所购的12套馆员住宅兔征契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美国驻华使馆购买馆员住宅免征契税的通知[全文失效]

财税函[2005]160号           2005-10-08


北京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领事条约》确定的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对美国驻华大使馆在北京顺义区御京花园别墅区所购的12套馆员住宅兔征契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五年十月八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