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05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5-31
摘要:近年来,国家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出台了大量的包括所得税、增值税等方面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不断减轻税费负担,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均能依法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059号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我省律师服务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出台了大量的包括所得税、增值税等方面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不断减轻税费负担,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均能依法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的规定,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我局职责之一是负责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无权制定律师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下一步,我局将一如既往地贯彻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主动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支持我省律师服务业发展。

  感谢您对税务部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1年5月31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