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拍卖行签订的拍卖合同是否贴花?

来源:安徽税务网 作者:安徽税务网 人气: 时间:2008-12-19
摘要:与拍卖行签订的拍卖合同是否贴花?如果贴花,是按拍卖佣金贴花还是按货物拍卖金额贴花? 印花税属于列举性质的凭证税,其征收管理是根据合同或合同性质的凭证来征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
与拍卖行签订的拍卖合同是否贴花?如果贴花,是按拍卖佣金贴花还是按货物拍卖金额贴花?

印花税属于列举性质的凭证税,其征收管理是根据合同或合同性质的凭证来征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帐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我们认为与拍卖行签订的拍卖合同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相关法规规定的印花税应纳税凭证,因此,与拍卖行签订的拍卖合同不缴纳印花税。

如果拍卖行将委托方委托拍卖的物品拍卖给买方,实现了财产所有权由委托方向买方的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拍卖行与买方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属于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的征收范围,买方在签订合同时自行贴花,委托方公司印花税由拍卖行代委托方贴花,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此印花税应由委托方缴纳,但拍卖行受委托方的委托拍卖财产,为了源泉控管,一般地区的税务机关都委托拍卖行代征此部分的印花税,此部分的印花税是不应由拍卖行负担的,而应由委托方负担。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