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西藏开征契税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8-24
摘要:契税将于2021年9月1日起在我区开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签订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西藏开征契税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2021-8-24

尊敬的纳税人:

  契税将于2021年9月1日起在我区开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签订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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