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4-24
摘要:为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会修订形成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年修订),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8号      2018-4-24

  为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会修订形成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年修订),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8年4月24日

  附件: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年修订)

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年修订)

  近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年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行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作出修订。本次修订贯彻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针对现行规则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并结合新审计准则的变化,进一步完善财务信息更正的信息披露监管要求,旨在提升市场主体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

  本次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不再要求对更正后的年度财务报表一律进行全面审计,允许基于更正事项的影响程度选择执行全面审计或专项鉴证,避免在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影响程度较低的情况下执行全面审计,造成公司成本和审计资源的不必要耗费。

  二是适度延长更正后经审计年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期限,给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留出足够时间,以合理保证更正后财务报告及其审计的质量。

  三是改进和明确了部分披露方式和内容,消除实务执行中对规定的不同理解,为投资者提供更为丰富、有用的信息。

  修订后的《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共十一条,包括总则性条款、适用范围、具体编报和披露要求以及生效时间等。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