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市税三字第971号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矿山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条款修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89-12-07
摘要: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122号《关于对矿山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对已征收入库的属于免税范围的税款,经核实后,在12月底以前班里完退库手续,同时将落实情况(按户)报市局税政三处备案。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矿山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条款修订]

[1989]市税三字第971号         1989-12-07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自2018年6月15日起, 删除”对已征收入库的属于免税范围的税款,经核实后,在12月底以前班里完退库手续,同时将落实情况(按户)报市局税政三处备案。“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122号关于对矿山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对已征收入库的属于免税范围的税款,经核实后,在12月底以前班里完退库手续,同时将落实情况(按户)报市局税政三处备案。

北京市税务局

1989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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