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税函[2019]212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90284号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9-04-08
摘要:关于变更工业厂房的登记权利人可能涉及土地增值税、契税等有关减免税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对于房地产同一权利主体,仅涉及到名称的变更,不涉及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属于契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90284号会办意见的函

深税函[2019]212号        2019-04-08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贵局主办的《关于统一更正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房地产产权登记的建议》(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9028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关于变更工业厂房的登记权利人可能涉及土地增值税、契税等有关减免税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对于房地产同一权利主体,仅涉及到名称的变更,不涉及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属于契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对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我局将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9年4月8日

标签: 房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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