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存在非正常户信息,如何申办新公司?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叶春苗 人气: 时间:2014-02-24
摘要:安徽省铜陵市某企业会计近日来电咨询,该单位是一家新办公司,公司法人以前是一个体工商户,由于经营不正常,于2005年10月被认定为非正常户,2006年1月非正常注销。...

安徽省铜陵市某企业会计近日来电咨询,该单位是一家新办公司,公司法人以前是一个体工商户,由于经营不正常,于2005年10月被认定为非正常户,2006年1月非正常注销。

今年该单位申办了一家公司,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了税务登记,但因公司法人存在一条非正常户信息,导致公司无法正常开业。

请问,有非正常户信息的纳税人申请办理新公司该怎么处理?

安徽国税12366座席员答道,《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规定,税务机关发现非正常户纳税人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及时处理,并督促其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对没有欠税且没有未缴销发票的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两年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证件。

对非正常户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申报办理新的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限量供应发票。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在异地为非正常户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应通知其回原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在原税务机关办结相关涉税事宜后,方可申报转办正式的税务登记。因此,你单位要到原主管税务机关结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税务登记证件,原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正常注销手续后,方可申请转办正式的税务登记,正常经营。

重庆市33名 欠税人员被“边控”                老板怕“欠税” 乖乖缴欠薪   

纳税人欠税不缴带来的涉税风险分析           “欠税人”出境须清税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