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部委联合出台多项税收政策 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中国税务报 人气: 时间:2022-03-19
摘要:12个部委联合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提出要实施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工业企业发展。最近一段时间,本报记者就工业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在大连做了调查采访。

  前不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2个部委联合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提出要实施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工业企业发展。最近一段时间,本报记者就工业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在大连做了调查采访。有关专家表示,工业企业应该从细节入手,用足用好税收优惠,借力税收政策东风,舒展发展之翼。


  最近一段时间,大连冰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峰带着团队,在认真对照《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发改产业[2022]273号)中的税费减免规定,查找企业享受税收优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进一步提升享受税收优惠的合规水平。在王峰看来,发改产业[2022]273号释放了国家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发展的强烈信号。作为工业企业,应该注意提高享受税收优惠的能力,借助税收政策东风,实现更好发展。

  设备器具税前扣除 重点关注盈亏情况

  ◎典型案例◎

  大连创新齿轮箱制造有限公司主营发动机齿轮专业制造。2022年,因技术创新需要,企业计划购入一些新设备,其中不乏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设备。看到发改产业[2022]273号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的规定,企业负责人既想享受优惠,又担心会对企业现金流产生消极影响。

  ◎提示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瓦房店市税务局税政科副科长郑敏说,大连创新齿轮箱制造有限公司的担心不无道理。如果企业处于亏损状态,确实需要谨慎作出选择。

  发改产业[2022]273号明确,要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郑敏分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对一般企业来说,在不考虑其他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情况下,其亏损向后结转弥补的时间,受5个纳税年度的限制。因此,在亏损状态下,选择适用设备器具税前扣除政策,企业当年往往无法足额扣除,相应的亏损需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如果第5个纳税年度仍有亏损额未完全弥补,相应的亏损将无法继续结转。“这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一定损失。”郑敏说。

  大连市沙河口区税务局税政科副科长于琳琳提示,如果企业盈利状况良好,享受设备器具税前扣除政策,对企业现金流来说则是“锦上添花”。尤其是在面对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原材料成本增加等实际挑战时,选择适用这一政策,可以为企业资金回笼赢得更多时间,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轻装上阵”。

  合规处理税会差异 可以制作表单提示

  ◎典型案例◎

  大连诚一运输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货物道路运输业务。受多重因素影响,企业资金相对紧张。但是,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企业今年仍计划采购几批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发改产业[2022]273号规定,针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减半扣除。但是,该企业财务处理一直由代账公司负责,企业负责人担心税会差异处理起来很麻烦,迟迟不敢付诸行动。

  ◎提示建议◎

  据专业人士介绍,发改产业[2022]273号中提出的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新政策,其相应处理及操作流程,基本延续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的规定。具体的政策要求,《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也已经做了详细规定。在税会处理上有困惑的企业,不妨先看看其他企业的成熟做法。

  据了解,大连中升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由知名品牌授权的汽车服务企业。2021年,企业购置了近40辆各类型车辆用于顾客试驾体验,且这些车辆都享受了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2022年,中升之星计划再购置若干辆试驾车。该公司会计杨宇从业多年,对于税会差异的处理驾轻就熟。记者细问之下才得知,她已经在实务中摸索出一套应对税会差异的“秘籍”——将所有设备器具等固定资产的购入时间、计提折旧时间、折旧金额等相关内容制成表单,每一项资产何时需要做调增或调减处理,具体调整额度是多少,一目了然。

  举例来说,2021年2月,中升之星购入一台试驾车并投入使用。购入当月,她就将车辆的购入时间、具体折旧期限、每期折旧额等详细信息,录入表单。根据税收政策规定,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适用时间,为资产投入使用次月的所属年度。于是,她按照表单的提醒,在4月就填报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此后每年,她只需要按照表单显示的折旧金额和时间,在年度汇算申报时通过纳税调整来解决税会差异的问题即可,不仅效率极大提高,而且不容易出错。

  大连振华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宫元新告诉记者,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的解读》,企业选择享受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减半扣除政策的,不需要在会计上采取与税务处理相同的折旧方法,会计上按照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处理即可。对于政策享受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时间性税会差异,企业可在享受政策的当年进行纳税调减,在以后年度进行纳税调增。

  大连市沙河口区税务局税政科副科长于琳琳说,企业如果购置的是单一类型的设备器具,处理起来相对简单,只需要详细记录资产信息,日后准确调整核算即可。如果购置设备器具的数量、种类较多,各项设备器具计提折旧的时间也各不相同,那么,企业可以将购置设备器具的详细信息,以表单等形式详细记录下来。“前期完善细致的基础性工作,能够为日后准确高效进行核算和纳税调整奠定基础。”于琳琳说。

  变更登记或做说明 非制造业也能缓税

  ◎典型案例◎

  大连今达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外资大型造船厂的外协单位,主要承接船舶零部件的制造。最近两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订单量持续下降,企业生产经营艰难维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出台后,今达钢希望可以享受此优惠。但因名称中含有带行业划分性质的名词,在办理工商登记时,又将行业门类注册登记为了“工程设计活动”,企业担心自己并不具备办理缓税的资格。

  ◎提示建议◎

  发改产业[2022]273号提出,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将2021年第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这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

  实务中,由于主营业务变化等原因,一些企业经营实质虽为制造业,但其工商登记的行业门类却并不是制造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能会担心自己无法享受缓税优惠。“类似今达钢这个情况,在实务中并不少见。”大连市旅顺口区税务局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科科长赵娜说。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以下简称“30号公告”)中规定,享受缓税优惠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应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满足相应条件的企业。赵娜提醒,如果因注册登记中行业分类错误,导致自己不符合缓税政策适用条件,企业应认真自查行业门类错误的原因。如果是因为登记错误或是主营业务已改变等,企业应及时前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更正行业类别。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现实中存在的“因客观原因无法更正行业类别,但企业经营实质确属制造业”的企业,税务部门也推出了相应的服务举措。据大连市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张雪珊介绍,这些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供制造业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例超过50%的说明。经主管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属实,登记归类变更台账,并将纳税人归类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后,企业便可正常享受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不过,企业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及时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行业信息更正。”张雪珊说。

  中型企业办理缓税 也可申请即征即退

  ◎典型案例◎

  大连永发彩色广告印刷有限公司是一家多元化包装印刷企业。作为一家中型福利企业,企业雇佣残疾人员21人,符合享受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条件。在30号公告发布后,该企业按照50%的比例办理缓缴,月均享受缓税额7万元~9万元。办理缓缴后,对于企业能否申请增值税即征即退,公司负责人一时间拿不太准。

  ◎提示建议◎

  “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和缓税政策,两者并不冲突。”大连市沙河口区税务局税政科科长毕喆说,企业在办理缓缴及后期缴纳税款后,仍可正常申请增值税即征即退。但是,享受两项优惠政策过程中,企业要注意按照实际缴纳入库税款,计算可退税额。

  毕喆告诉记者,对于制造业中型企业,在缓税期间需按照30号公告的规定,缴纳包括增值税在内的各项税费的50%部分。纳税人可以根据已经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按照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具体规定,计算可享受的即征即退税额,并正常办理即征即退业务;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依法缴纳剩余税款后,可以再次就对应属期即征即退税额的剩余部分,申请即征即退。

  大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相关负责人提醒,由于安置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施行的是限额退税办法,如果企业2022年1月~6月有50%的税款享受了缓缴,那么,按规定计算的可退税限额,将在一定程度上结转至下半年。同时,由于缓缴期为6个月,一般情况下,企业2022年6月属期的税款,将会与2022年12月属期税款,一并在2023年1月申报期缴纳入库,企业要注意准确计算各期的可退税限额。

  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六税两费”也能减免

  ◎典型案例◎

  大连汪泰源科技有限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果来看,该企业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但是,企业负责人担心,自己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属于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主体范围。

  ◎提示建议◎

  发改产业[2022]273号中提出,要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与此同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规定,将“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大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大连市沙河口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科长杨光耀告诉记者,结合10号公告的规定来分析,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无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只要满足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即可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杨光耀提醒,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以汪泰源为例,公司可以根据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果,对2022年1月~6月能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享受此项优惠进行判定,而2022年7月~2023年6月能否享受,就需要根据其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果,重新进行判断。

  “具体办理过程中,纳税人可以利用‘小工具’辅助自己进行判断。”庄河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科长杨自超说,利用电子税务局查询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记录,企业很快可以做出判断。举例来说,对于已办理过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勾选相应的减免政策适用主体选项,并确认适用减免政策起止时间后,系统就会自动填列相应的减免性质代码、自动计算减免税款。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2年3月18日B1、B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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