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10-09
摘要:  问:我单位需要建办公楼一栋,请我单位下属的房地产公司代建...

  问:我单位需要建办公楼一栋,请我单位下属的房地产公司代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和财务账务应如何管理?当办公楼移交给我们时,我们以什么凭据入账?
  答:从您所述情形,我们判断贵院请下属房地产公司代建办公楼,其实质是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行为,该办公楼的成本由建造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贵院财务处应按照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和工程进度定期与下属房地产公司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结算的工程价款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出包方式下,“在建工程”科目主要是发包方与承包方办理工程价款的结算科目,支付工程价款时,借记“预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按合理估计的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的进度款,借记“在建工程-办公楼”,贷记“银行存款”或“预付账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办公楼”转入“固定资产-办公楼”科目即可。
  办公楼移交时固定资产的入帐凭证,应该有足以证实该办公楼为贵院可控财产的书据,比如出包合同、工程结算书、建设部门批准建设的文件及产权登记证等。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