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冀0109刑初115号 雷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4-01
摘要:被告人雷某某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依法应予惩处。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雷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主动到侦查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在公诉机关签书认罪认罚具结书,均可依法从轻处罚。

  发文机关:中国裁判文书网

  发文字号:(2021)冀0109刑初115号

  发文日期:2021-06-01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21)冀0109刑初115号

  公诉机关: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雷某某,男,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2020年1月2日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安局取保候审。2021年3月22日由本院决定取保候审。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藁检刑诉〔2021〕8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雷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21年3月22日受理该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赵瑞国、魏亚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雷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被告人雷某某介绍石家庄某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裴某(在逃)以8个点的开票费向河北某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份,税额169803.8元,价税合计1168650元;向邢台某某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税额67884.92元,价税合计467208元。其中,河北某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用对公帐户向石家庄某某贸易有限公司对公账户汇款1168650元,石家庄某某贸易有限公司对公账户于同日将同等金额转入雷某某的个人银行账户,雷某某又将同等金额于同日转回到河北某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对公账户中,形成资金回流回环,以此虚构资金往来交易,达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目的。

  另查明,2021年1月2日,被告人雷某某到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安局自动投案。

  针对上述事实,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交了该案的相关证据,提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对被告人雷某某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具有认罪认罚的量刑情节,建议判处被告人雷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被告人雷某某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被告人雷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对起诉书指控的上述事实亦无异议,并有1.报警案件登记表、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被告人无犯罪前科证明、被告人雷某某户籍证明信。2.关于石家庄某某贸易有限公司涉嫌犯罪案件的调查报告、关于石家庄某某贸易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移送书、税务登记表、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委托书、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信息、董事、监事、经理信息、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财务负责人信息、营业执照、委托书、准予登记通知书、对账明细单。3.调取证据通知书、国家税务局隆尧县税务局提供的报表、税务登记信息查询、一般纳税人认定信息清册、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4.被告人雷某某的供述。5.证人张某、曹某证言。6.增值税专用发票、思建辉公司从石家庄某某购进发票表、记账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邢台某某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河北某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河北省税务局电子缴款凭证、河北某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记账凭证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被告人雷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事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雷某某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依法应予惩处。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雷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主动到侦查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在公诉机关签书认罪认罚具结书,均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雷某某当庭认罪,可酌定从轻处罚。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适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雷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缓刑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员  张俊兵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书记员  周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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