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股权转让是否缴纳增值税?

来源:海税 作者:海税 人气: 时间:2017-07-06
摘要: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2 的规定,应按金融服务中的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 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的征收率。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营改增后股权转让是否缴纳增值税,由于持股主体和转让股权(份额)对象的复杂性,小海(公众号taxreview)做了一个列表,把四类持股主体,四类股权主体,共16种情况一一列明,对于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等金融商品,情况比较复杂,表格中的观点主要根据实务总结,仅供参考,欢迎交流!

持股主体 转让非上市企业股权(包括公司、合伙企业份额) 转让上市公司股权 转让限售股 转让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
个人* 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
公司 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 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时各地执行不一,一般都征) 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 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时各地执行不一,一般都征) 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
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等** 无法作为持股主体 实务中一般不征 主板中暂无此持股主体,新三板中一般不征 实务中一般不征

注:
*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自然人)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征增值税。此处免税政策一般仅适用于公募基金。对于私募契约型基金、资管计划、信托等,暂无明确规定,由于是非法人实体,实务中一般不交增值税。


总局和各地相关政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二十二)规定,下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

1.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

2.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

3.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

4.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5.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税总纳便函[2016]71号:营改增后,企业买卖股票应如何纳税?

答:应按金融服务—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以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适用税率为 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

江西:股权转让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非上市企业未公开发行股票,其股权不属于有价证券,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应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税目征收增值税。此外,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免征增值税。

大连:在一级市场取得的股权,后来由于上市等原因,在二级市场进项交易卖出,按什么缴税?是转让股票?还是股权转让免税?

答:按照金融商品转让征税。

大连:金融商品转让纳税问题。公司购入股票在营改增前,没有进项税额,营改增后,卖出股票按收入减成本的差额交纳增值税,但在账务处理时,按卖出做价税分离有销项税,但成本并没有进项税,如何处理?如果股票在2014年购入,期间取得2015年取得股息收入,预计在 2016 年 8 月卖出,在营业税时,股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息收入暂不交营业税,等股票转让时,用股票卖出价减成本价加股息收入的余额(如果负数不交营业税)交纳营业税,那么营改增后,这个业务如何处理?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如何填报?

答:金融商品转让都已做差额处理,不存在进项抵扣问题。

北京:营改增后,企业买卖股票应如何纳税?

答:应按金融服务—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以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适用税率为 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

内蒙:营改增后企业买卖股票应如何纳税?

按金融服务—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以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适用税率为 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

上海:购买债券股票的手续费,是否属于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可以抵扣进项税?

购买债券股票支付的手续费,属于证券公司等单位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

新疆:企业买卖股票应如何纳税?

答: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2 的规定,应按金融服务中的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 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的征收率。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 36 个月内不得变更。

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厦门:纳税人转让理财产品、买卖股票收入是否计入应税销售额,判定是否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

答:转让理财产品、买卖股票属于金融服务中的金融商品转让,属于营改增应税范围。因此,判定其销售额是否超过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时应包含转让理财产品、买卖股票的销售额。

江西:转让金融商品的纳税义务时点如何确定?

答:纳税人买卖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在有关有价证券所有权转移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购买基金、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的,在转让、赎回有关份额时,或有关投资合约到期收回时为纳税义务发生的时点。

河北:关于股权转让涉及的不动产是否缴纳增值税问题

在股权转让中,被转让企业的不动产并未发生所有权转移,不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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