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地税发[2006]174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全文失效]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6-12-26
摘要: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6]12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进行合理划分,做好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的认定工作,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实行有区别的重点管理,进一步增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全文失效]

赣地税发[2006]174号                 2006-12-26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6]12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进行合理划分,做好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的认定工作,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实行有区别的重点管理,进一步增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200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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