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真相:仅工资薪金所得执行45%最高累进税率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杜丽娟 人气: 时间:2018-06-09
摘要:事关公众切身利益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正在稳步进行当中。分析人士认为,从一系列官方人士表态看,个税改革待提速。 外界普遍期待,新一轮个人所得税改革在调整抵扣方式、税率的同时,也能解决个人所得税主要由工资、薪金所得贡献的局面。《中国经营报》记者查

  事关公众切身利益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正在稳步进行当中。分析人士认为,从一系列官方人士表态看,个税改革待提速。

  外界普遍期待,新一轮个人所得税改革在调整抵扣方式、税率的同时,也能解决个人所得税主要由工资、薪金所得贡献的局面。《中国经营报》记者查阅相关税收征管规定后发现,工资、薪金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率,高于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所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股息、红利所得等。在众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收入科目中,只有工资、薪金所得的累进税率达到45%。

  两会期间,财政部曾公开表态称,个税改革要更好体现税收公平,体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对于高收入人群来说,如何运用边际税率来调节其收入,实现税收公平是改革需要考虑的问题。

  边际税率的调节

  在现行个人所得税征管体制下,其征税内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11项内容。

  自2011年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以后,上述11项内容分别按月或年来缴纳所得税。根据相关税收征收管理法规,按照不同征税项目,个人所得税分三种不同的税率。

  第一种是工资、薪金所得,这部分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第二种是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其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第三种是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对于上述三类征税项目,一位税务系统人士告诉记者,按照规定,其边际税率中只有工薪所得适用45%税率,其他大多数项目都是按照20%的税率征管。“特别是国家近期发布了很多支持小微企业、双创企业减税的政策。”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分析,对工薪所得征税执行较好,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工薪阶层都按照代扣代缴的方式缴纳,由单位采取的代扣代缴,减少了少缴或漏缴的情况。

  也因此,在诸多公开调研报告中,我们会发现工薪阶层成了对税负感受最明显的群体。

  根据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的调研数据,月均收入在8000~38500元的人占工薪人群的比例为8.4%,但却贡献了58%的工资个税。

  事实上,除了征管因素外,高收入人群还享受了税收返还的利好政策。

  上述税务人士坦言,尽管高收入人群也按照最高边际税率纳税,但是由于其税收贡献大等因素,很多高收入人群同时也享受了财政返还的优惠。“各地税收返还的比例不一样,在财政支出项目中很多以招商引资的方式进行返还,这样一来,相比工薪所得高收入人群承担的税收负担率大大降低。”

  杨志勇分析,这种逻辑也与工资薪金所得具有固定性有关,相比工薪所得,其他两类收入由于分布在不同地方,在各地信息联网尚未完善的前提下,大数据管税还需要时间。

  改革提速

  对于政策制定部门来说,社会舆论的高关注度正在为政策出台施压。记者了解到,目前财政部税政司已经把所得税处分拆为个人所得税处和企业所得税处,并成立专门的小组来起草个人所得税方案。

  5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全体会议,个税再次成为重点内容之一。

  李克强指出,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收制度,支持社会力量增加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服务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消费需求。

  在此背景下,多位财税界人士预计,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进度将加快。“这次方案主要涉及到个税起征点的提高,以及教育等综合抵扣内容,预计下半年方案就会进入立法阶段。”一位常年研究个税改革的专家表示。

  两会期间,时任财政部部长的肖捷就财税工作和财政改革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对于改革进度,肖捷坦言,在场的各位今年都会是个税改革的受益者。

  “从肖部长当时的表态看,年内出台个税改革方案的可能性很大,毕竟今年还要再实现8000多亿元的减负效果,个税也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上述专家判断。

  在国新办吹风会上,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也表示,个人所得税改革会让更多的群众减负受益,接下来将会进一步加快这方面工作的节奏和进度,尽快出台相关措施。

  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提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目标。但在当前条件下,中国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综合课税的基础还有待加强。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助理张斌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意味着税务机关要直接面对自然人收税,接受大量的个人申报纳税,这不仅加大了征管成本,也对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来自税务系统的数据显示,目前纳税人的收入、开支、家庭等涉税信息基本分散在银行机构、房管局、公安部门、民政部门等机构,在个人信息联网工作尚未完全建立之前,税务机关难以打破部门壁垒。

  这也意味着,分类征管体系下,纳税人的信息都独立存在于各部门,并不由税务机关汇总。

  为解决这项工作,首先就要做好信息联网工作。

  记者获悉,以个税改革为主要内容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近日已在国务院文件中首次被提出。国务院近期正大力推动部门数据共享,将逐步实现与财政、工商、银行等相关部门的网络连接,未来信息联网工作有望加速。

  时任财政部副部长的史耀斌在国务院吹风会上介绍,未来将加快启动税收改革方案,同时启动个人所得税修法。所有这些改革要素都会通过个人所得税税法的修订才能最终确定下来,草案确定后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程序审议,审议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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