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办电[2016]88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营改增纳税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05-29
摘要: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汇聚改革共识,强化责任担当,保持竞进姿态,升腾发展气场。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要求,发扬连续作战、敢打硬仗的顽强作风,再接再厉、一鼓作气,坚决打赢我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第二场战役,确保改革各项举措落地落实。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营改增纳税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鄂政办电[2016]88号          2016-5-29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5月23日,李克强总理在湖北考察工作期间,实地调研我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强调指出营改增改革的出发点是为企业减负、让利于民、规范税制,通过放水养鱼,激发市场主体的更大活力;明确要求营改增所有行业税负整体只减不增,金融行业营改增尤其要避免税负增加转嫁给实体经济。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湖北营改增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对我们的极大鼓舞和鞭策。当前,营改增工作即将全面进入第二场战役,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有效地推进我省营改增工作,确保纳税人顺利申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会精神实质,切实增强改革动力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汇聚改革共识,强化责任担当,保持竞进姿态,升腾发展气场。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要求,发扬连续作战、敢打硬仗的顽强作风,再接再厉、一鼓作气,坚决打赢我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第二场战役,确保改革各项举措落地落实。

二、精准聚焦目标,切实释放改革红利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紧紧围绕“报好税”和“分析好”两个目标,扎实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各项工作。6月1日前,各地要抓紧对纳税申报前期各项工作进行一次再梳理、再检查,查漏补缺,补齐短板,确保6月1日纳税人顺利申报。要加强税负分析,对个别税负可能上升的企业要开展“一对一”、“面对面”辅导,引导纳税人更好地适应新税制、用好新税制,合理调整投资经营和管理策略,切实增强改革获得感。各地要根据营改增后实际,及时调整收入计划,决不允许为了短期利益和局部利益,搞回溯性清税,甚至弄虚作假收过头税。要加大对借营改增之名实行涨价或变相涨价的查处力度,及时纠正不当行为,正确解读营改增政策,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增进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和认同。

三、精细排查问题,切实改进纳税服务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问题顺畅反馈和快速反应机制。对营改增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凡属各级政府和税务部门能够解决的,都要在第一时间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凡需上级政府和税务机关解决或会同相关方面研究解决的,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反映报告并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各级国税、地税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合作,采取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等方式,推行一窗式办税服务,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办税窗口资源的整体效能。各地要充分发挥营改增试点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定期分析研判,及时化解矛盾。

四、精心做好准备,切实加强服务保障

各地人民政府要强化对营改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服务保障。各级税务部门要围绕征管保障、服务保障、培训保障、技术保障、发票管理等环节,从纳税人端“需求侧”倒查税务端“供给侧”,全面落实纳税申报和税负分析需要做好的各项准备工作,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办税,确保我省营改增工作的顺利推进。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29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