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行政[2008]第58号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高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1-13
摘要: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加的支出,由单位自行解决,参加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增加的支出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解决, 未参保的由单位自行解决;企业在职人员增加的支出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增加的支出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解决, 未参保的由单位自行解决。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高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

津财行政[2008]第58号           2008-11-13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批准,从2008年起将我市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由235元提高到335元。

  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规定,上述增加的冬季取暖补贴,全额预算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增加的支出,分别由市财政和区县财政全额拨款;差额预算单位在职人员增加的支出由财政补助50%(其中,广播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加的支出财政补助25% ,医院在职人员增加的支出财政不予负担),离退休人员增加的支出由财政全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加的支出,由单位自行解决,参加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增加的支出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解决, 未参保的由单位自行解决;企业在职人员增加的支出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增加的支出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解决, 未参保的由单位自行解决。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人事局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