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缴款方式调整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9-03-29
摘要:个体工商户业主(定期定额户除外,下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以下简称“投资人”)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可直接通过ITS系统WEB端办理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缴款方式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落实个人所得税新税制改革的有关安排,现就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个人所得税部分,以下简称ITS系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缴款方式调整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渠道

  (一)个体工商户业主(定期定额户除外,下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以下简称“投资人”)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可直接通过ITS系统WEB端办理纳税申报。

  (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人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可由办税人员通过ITS系统扣缴客户端,代投资人办理申报。

  (三)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人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也可由投资人或者其办税人员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

  二、税款缴纳方式

  (一)网上缴纳方式。ITS系统WEB端、扣缴客户端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缴纳税款:三方协议缴款(自然人税库银三方协议)、银行端查询缴税、银联在线支付缴税。

  (二)办税服务厅缴纳方式。办税服务厅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缴纳税款:三方协议缴款(自然人税库银三方协议)、银行端查询缴税、POS机刷卡。

  附件:自然人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操作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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