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解读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0-14
摘要: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解读 科技创新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税收在促进科技创新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据介绍,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扶持企业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分别涉及软件生产、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等方面。...

    科技创新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税收在促进科技创新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据介绍,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扶持企业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分别涉及软件生产、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等方面。

  那么,企业科技创新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具备哪些条件才能享受这些优惠?近日,记者请教了省国税局和市地税局的相关税务专家,让他们对近年来国家出台的鼓励和扶持企业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进行了梳理解读,为企业“解疑释惑”。

  软件生产企业——新办企业免税两年 
  如果你的企业被认定为软件生产企业,那么可以享受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江苏省国税局所得税管理处处长郑明珠表示,目前,鼓励软件生产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

  软件生产企业增值税超税负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新办软件生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生产企业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软件企业都能享受这样的优惠,它得满足以下条件:取得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服务;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软件收入的8%以上;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比例达到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以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单纯从事软件贸易的企业不得享受。

  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收税
  高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那么,企业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呢?

  税务工作人员说,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企业的其他指标,如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必须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中小企业可抵税
  税务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你的企业被认定为创业投资企业,那么也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

  相关税法规定,对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创业投资企业要享受以上税收优惠,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经营范围、工商登记名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按规定完成备案程序;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创业投资企业申请投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时,所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当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经费须占本企业销售额的5%以上(含5%),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合计须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含60%)。

  转让技术专利——500万以上免征所得税
  相关税法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购置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软件,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市地税局工作人员举例说,如某公司在2008年度将拥有的专利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从中取得技术转让收入200万元,与从事技术转让有关的支出为50万元,则该公司从事技术转让所得为200万-50万=150万元。那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这150万元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共省下税款150万元×25%=37.5万元。

  综合利用资源——企业节能节水也可减税
  相关税法规定,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另外,新税法在鼓励企业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方面也有税收优惠。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市地税局工作人员举例说,如某公司是制作塑料制品的企业,原材料100%来自废塑料。该公司在2008年度取得塑料制品收入100万元,可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即计税收入为90万元。那么,在交纳企业所得税时,这部分就可以省下(100万-90万)×25%=2.5万元的税款。

  专家解读,税收优惠让企业尽早享受
  郑明珠透露说,省国税部门将在用足用好税收政策上下功夫,想方设法创造条件让企业及早享受税收优惠。

  针对一些企业负责人关心的问题,税务工作人员也一一给予了解答。

  问:我是一家软件企业,现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软件企业减半期间是否可以按15%的税率减半征收?

  答:原税法下对于既是双高企业又是新办软件企业的,相关文件规定:“在减税期间,按照15%税率减半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新法实施后,经认定的新办软件企业同时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减半期是否仍可以按上述文件规定按15%的税率减半,江苏省国税部门正积极向总局请示,不久应该会有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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