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确认崇州市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2019年度第二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川财税[2020]10号 2020-4-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按拼音字母排序): 1.崇州市红十字会 2.绵竹市红十字会 3.宜宾市红十字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0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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