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政办发[2015]74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9-11
摘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精神,促进众创空间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经济发展活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5]74号       2015-9-11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11日

湖南省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精神,促进众创空间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经济发展活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18年,实现“1211”发展目标。即:构建100个以上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新增2万个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投资机构达到100个以上;提供10万个高质量的就业岗位。创新创业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形成开放共享的科技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全链条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帮助各类人才实现创业梦想。

  二、主要任务

  组织实施“众创空间建设”、“创客培育”、“创新创业服务提升”、“财税金融支撑”和“创新创业文化培育”等五项行动计划,建立创新创业信息共享平台,引导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向众创空间集聚,打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一)众创空间建设行动计划。

  1、开展众创空间示范。依托湖南省工业设计创新平台、长沙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中南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等,在互联网应用、智能制造、工业设计、生物医药等领域,构建10个左右有影响力的众创空间示范基地,带动全省众创空间建设。(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2、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转型升级。制定湖南省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推动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大学科技园、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等科技企业孵化机构优化运营机制和业务模式,转型升级为投资促进型、培训辅导型、专业服务型和创客孵化型等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支持园区和县市区建设众创空间,促进省、市、县联动。(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

  (二)创客培育行动计划。

  3、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依托省内高等院校建立一批大学生创业培育示范基地,组建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基地联盟。支持高等院校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加强创业培训。组建由成功创业者、天使投资人、知名专家等为主的创业导师队伍。组织创业导师编辑出版创业辅导培训教材和政策汇编,开展“创业学院”、“创业大讲堂”、“创业培训班”等各类创业培训。支持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科技园等平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所和公共服务。加大对大学生、青年科技人才等群体创新创业支持力度。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时间可视为参加实践教育时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团省委)

  4、支持科技人员创业。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兼职或离岗等方式,走出来创办、领办或与企业家合作创办科技型企业、科技服务机构,经所在单位同意离岗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原单位应根据科技人员创业的实际情况与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符合条件的可正常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深化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改革,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成果外,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对于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入股股权),成果持有单位按不低于50%的比例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加大“企业科技特派专家行动计划” 和“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团队支持计划”推进和支持力度。鼓励支持企业科技特派专家和农村科技特派员深入基层一线创办、领办、协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服务实体和专业合作组织,实现生产、技术和市场的有效连接。(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科协)

  5、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湘创业。建立和完善海外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机制,通过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等人才引进计划的实施,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到湖南创新创业。依托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各地留学生创业园,引进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留学归国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落实来湘创业海外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相关政策。重点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国际先进技术成果在湖南落地转化。(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人才办、省科技厅、省科协)

本文章更多内容:1-2-下一页>>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