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办税平台升级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6-08
摘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文件要求,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附列资料(三)》、《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中涉及17%和11%税率的,对应调整为16%和10%;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办税平台升级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税收政策调整要求,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平台对增值税申报、财务报表采集等功能进行升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申报调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文件要求,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附列资料(三)》、《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中涉及17%和11%税率的,对应调整为16%和10%;同步调整无纸化办税、增值税“一表集成”辅助申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农产品核定扣除等对应功能。

  二、增加申报更正功能

  平台增加财务报表申报更正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更正功能,申报更正可以“网上办理”。

  三、一般企业财务报表采集功能升级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年第30号),调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有关表样,增加相关栏次,同步调整表内、表间逻辑关系。

  四、整合网上代开发票模块功能

  增加“网上代开发票”模块,替代原有“代开发票”、“自助代开机代开发票申请”、“网上预申请发票代开”三个模块,实现“专用发票代开申请”、“常用联系人维护”和“专用发票代开查询”等功能。

  五、十大重点行业增加提醒功能

  为新旧动能转换纳税人提供精准、个性化服务,针对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十大重点行业增加常用网站链接,方便您查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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