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6-10
摘要: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等文件规定,我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      2015-6-10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等文件规定,我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全部内容废止或失效(5份)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废止或失效的内容 备注
1 《关于加强我市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管理的意见》 穗国税发[2003]441号 全文废止  
2 关于加强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管理的通知 穗国税发[2008]179号 全文废止  
3 转发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及审核事项说明(范本)统一格式的通知 穗国税发[2009]18号 全文废止  
4 关于印发《广州市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格式的通知 穗国税发[2009]106号 全文废止  
5 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机关代开普通发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穗国税发[2009]208号 全文废止  
部分内容废止或失效(1份)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废止或失效的内容 备注
1 关于明确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穗国税发[2006]198号 广州市国税局发文第一条的第(二)款、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6月10日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公告》的解读

  为保证税法体系的完整和统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对本级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发布了《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保证税法体系的完整和统一,规范税收执法和优化纳税服务,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结合上级文件清理结果和税收工作实际,广泛征求相关起草部门意见,对本级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公告》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公告》的制定依据包括《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等文件规定。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公告》的主要内容是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对本级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的结果,公布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6份,其中全部内容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5份、部分内容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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