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6-15
摘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对《清单》所列办税事项,各级税务机关应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或“一次都不跑”,积极推行网上办税、邮寄配送等多种服务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           2018-6-1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优化内蒙古自治区税收营商环境,在国家税务总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发布)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二、对《清单》所列办税事项,各级税务机关应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或“一次都不跑”,积极推行网上办税、邮寄配送等多种服务方式。

  三、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清单》,在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厅、微信公众号、网上税务局等渠道公布。

  四、本公告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共7大类134个事项)
序号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办理方式
1 报告类 自然人纳税人信息采集 即时办理
2 扣缴税款登记 即时办理
3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即时办理
4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即时办理
5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即时办理
6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即时办理
7 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 即时办理
8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即时办理
9 选择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即时办理
10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即时办理
11 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 即时办理
12 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 即时办理
13 发包、出租情况报告 即时办理
14 登记类 五证合一纳税人“一照一码”信息采集 即时办理
15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一照一码”信息采集 即时办理
16 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 即时办理
17 个体经营纳税人税务登记 即时办理
18 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登记 即时办理
19 委托代征协议签订 即时办理
20 变更税务登记(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 即时办理
21 变更税务登记(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 即时办理
22 变更扣缴税款登记(变更扣缴税款登记表) 即时办理
23 停业登记 即时办理
24 复业登记 即时办理
25 发票类 发票票种核定 即时办理
26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10万元以下) 即时办理
27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 即时办理
28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 即时办理
29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注销发行 即时办理
30 发票领用 即时办理
31 发票退回 即时办理
32 代开增值税发票(国税) 即时办理
33 代开增值税发票(地税) 即时办理
34 发票验旧 即时办理
35 增值税发票存根联数据采集 即时办理
36 发票认证 即时办理
37 海关完税凭证数据采集 即时办理
38 发票缴销 即时办理
39 发票挂失、损毁报备 即时办理
40 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处理 即时办理
41 申报类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即时办理
42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非定期定额户)申报 即时办理
43 增值税预缴申报 即时办理
44 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年度清算申报 即时办理
45 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 即时办理
46 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 即时办理
47 成品油消费税申报 即时办理
48 小汽车消费税申报 即时办理
49 电池消费税申报 即时办理
50 涂料消费税申报 即时办理
51 其他类消费税申报 即时办理
52 车辆购置税申报 即时办理
53 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即时办理
54 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即时办理
55 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即时办理
56 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即时办理
57 居民企业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 即时办理
58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适用据实申报) 即时办理
59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及不构成常设机构和国际运输免税申报 即时办理
60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据实申报) 即时办理
61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及不构成常设机构和国际运输免税申报 即时办理
62 自然人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即时办理
63 生产、经营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即时办理
64 房产税申报 即时办理
65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即时办理
66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 即时办理
67 耕地占用税申报 即时办理
68 资源税申报 即时办理
69 印花税申报 即时办理
70 车船税申报 即时办理
71 烟叶税申报 即时办理
72 城市维护建设税申报 即时办理
73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 即时办理
74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即时办理
75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申报 即时办理
76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增值税申报 即时办理
77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消费税申报 即时办理
78 委托代征申报 即时办理
79 扣缴车船税申报 即时办理
80 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 即时办理
81 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即时办理
82 代扣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即时办理
83 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申报 即时办理
84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 即时办理
85 财务会计报告报送 即时办理
86 出口退(免)税预申报 即时办理
87 关联申报 即时办理
88 国别报告 即时办理
89 成本分摊协议副本报送 即时办理
90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清算) 即时办理
91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尾盘销售) 即时办理
92 契税申报 即时办理
93 预缴税费开票 即时办理
94 申报错误更正  
95 备案类 增值税优惠备案 即时办理
96 消费税优惠备案 即时办理
97 车辆购置税优惠备案 即时办理
98 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办理 即时办理
99 个人所得税优惠备案 即时办理
100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计划报告 即时办理
101 股权激励或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报告 即时办理
102 非居民个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办理 即时办理
103 资源税优惠备案 即时办理
104 印花税优惠备案 即时办理
105 出口退(免)税备案 即时办理
106 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 即时办理
107 融资租赁企业退税备案 即时办理
108 边贸代理出口备案 即时办理
109 出口企业放弃退(免)税权备案 即时办理
110 出口企业申请出口退税提醒服务 即时办理
111 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备案 即时办理
112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备案 即时办理
113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即时办理
114 房产税优惠备案 即时办理
115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备案 即时办理
116 土地增值税优惠备案 即时办理
117 耕地占用税优惠备案 即时办理
118 契税优惠备案 即时办理
119 车船税优惠备案 即时办理
120 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备案 即时办理
121 教育费附加优惠备案 即时办理
122 证明类 完税证明开具 即时办理
123 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即时办理
124 《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开具 即时办理
125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开具 即时办理
126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补办 即时办理
127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更正 即时办理
128 《资源税管理证明》开具 即时办理
129 行政许可类 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通过网上办税厅或者办税服务厅发起申请,根据需要“跑一次”提交法定资料,税务机关办结后可选择邮寄送达办结件。
130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131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132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133 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134 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发布公告的背景

  人民群众到政府机关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给予充分肯定的一项“放管服”改革,是对广大群众的一项郑重承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优化内蒙古自治区税收营商环境,在国家税务总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改革创新,编制了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一是拓展了《清单》范围,增加了30项地方补充事项,二是积极推进完善网上办税功能,将其中33项具体办税事项提速为“一次都不跑”,网上办结。今后还将持续扩大“最多跑一次”和“一次都不跑”范围。

  二、公告的依据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在税务总局《清单》的基础上增列“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分别形成本地版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并向社会公告实施。

  三、公告具体内容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办税事项“一次都不跑”,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可在内蒙古自治区网上税务局实现全程网上办理,无须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纳税人的办税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提交的资料不完整,不适用“最多跑一次”。《清单》包括“最多跑一次”7大类134个事项,内容主要包括:报告类事项13个,登记类事项11个,发票类事项16个,申报类事项54个,备案类事项27个,证明类事项7个,许可类事项6个,其中33个事项全部或者部分实现了“一次都不跑”。对于《清单》内报告类、登记类、发票类、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计128个事项,实现了“即时办结”;许可类6个事项则由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或者办税服务厅发起申请,根据需要“跑一次”提交法定资料,税务机关可在办结后邮寄送达办结件。因办税人习惯等原因不选择网上申请、邮寄配送等方式的,暂不适用“最多跑一次”。

  四、适时动态调整《清单》内容

  目前还有部分涉税事项没有列入《清单》,主要涉及需要跨部门完成或者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税务机关内部流转办理的事项。对于这些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将通过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功能,采取邮寄配送等办法,最大程度地纳入改革范围,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和“一次都不跑”。今后,将根据税收政策、征管制度和征管手段的变化情况,适时动态调整《清单》内容,不断扩大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都不跑”的范围。

  五、公告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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