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3-27
摘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纳税人办理《清单》中所列事项,可通过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或网上办税等方式实现“最多跑一次”。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2018-3-27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自2018年6月1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税总发[2018]26号)要求,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总体安排,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编制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二、纳税人办理《清单》中所列事项,可通过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或网上办税等方式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清单》中所列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受理事项,仅适用于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管辖纳税人。

  《清单》中所列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受理事项,仅限于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办理。

  四、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税指南同步公布,纳税人可通过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询。

  五、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清单》内容,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公布。

  六、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3月27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序号 事项
类别
事项名称 受理税务机关
1 报告类 *扣缴税款登记 主管税务机关
2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主管税务机关
3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主管税务机关
4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主管税务机关
5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主管税务机关
6 *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 主管税务机关
7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主管税务机关
8 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主管税务机关
9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主管税务机关
10 *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 主管税务机关
11 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 主管税务机关
12 发包、出租情况报告 主管税务机关
13 新开业企业登记信息确认 主管税务机关
14 临时经营纳税人登记 主管税务机关
15 *变更税务登记 主管税务机关
16 停业登记 主管税务机关
17 复业登记 主管税务机关
18 网上办税开通 主管税务机关
19 网上办税变更 主管税务机关
20 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登记 主管税务机关
21 *本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总机构登记 主管税务机关
22 *本市企业所得税被汇总分支机构登记 主管税务机关
23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跨省市) 主管税务机关
24 *职工名册采集(残疾人税收优惠) 主管税务机关
25 自然人纳税人信息采集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26 发票类 *发票票种核定 主管税务机关
27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10万元以下) 主管税务机关
28 *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核定 主管税务机关
29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 主管税务机关
30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 主管税务机关
31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注销发行 主管税务机关
32 *发票领用 主管税务机关
33 发票退回 主管税务机关
34 代开增值税发票 主管税务机关
35 *发票验旧 主管税务机关
36 *增值税发票存根联数据采集 主管税务机关
37 *发票认证 主管税务机关
38 *海关完税凭证数据采集 主管税务机关
39 发票缴销 主管税务机关
40 发票挂失、损毁报备 主管税务机关
41 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处理 主管税务机关
42 *增值税税控发票调整月领购量 主管税务机关
43 *增值税税控发票临时调整月领购量 主管税务机关
44 申报类 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年度清算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
45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
46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非定期定额户)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
47 *增值税预缴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
48 *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
49 *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
50 *成品油消费税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
51 *小汽车消费税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
52 *电池消费税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
53 *涂料消费税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
54 *其他类消费税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
55 车辆购置税申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56 *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主管税务机关
57 *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主管税务机关
58 *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主管税务机关
59 *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主管税务机关
60 *居民企业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
61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适用据实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
62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及不构成常设机构和国际运输免税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
63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据实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
64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及不构成常设机构和国际运输免税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
65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
66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
67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增值税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
68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消费税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
69 委托代征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
70 *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
71 *代扣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
72 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
73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 主管税务机关
74 *财务会计报告报送 主管税务机关
75 *出口退(免)税预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
76 *关联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
77 *国别报告 主管税务机关
78 成本分摊协议报告 主管税务机关
79 *申报作废 主管税务机关
80 *申报错误更正 主管税务机关
81 新办企业申报软件初始化:拷取注册文件、初始化文件 主管税务机关
82 *重点税源报表 主管税务机关
83 *全国税收调查表 主管税务机关
84 *重点税源税收预测(月度)申报表 主管税务机关
85 *重点税源税收预测(季度)申报表 主管税务机关
86 *卷烟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批发) 主管税务机关
87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
88 *衔头发票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
89 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核准 主管税务机关
90 *矿区使用费预缴申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91 *矿区使用费年度申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92 *原油天然气增值税申报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93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94 自然人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95 *生产、经营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96 *房产税申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97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98 *资源税申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99 *印花税申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100 *车船税申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101 *城市维护建设税申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102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申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103 扣缴车船税申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104 *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105 备案类 股权激励或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报告 主管税务机关
106 出口退(免)税备案 主管税务机关
107 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 主管税务机关
108 融资租赁企业退税备案 主管税务机关
109 边贸代理出口备案 主管税务机关
110 出口企业放弃退(免)税权备案 主管税务机关
111 出口企业申请出口退税业务提醒服务 主管税务机关
112 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备案 主管税务机关
113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备案 主管税务机关
114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主管税务机关
115 *增值税优惠备案 主管税务机关
116 *消费税优惠备案 主管税务机关
117 车辆购置税优惠备案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118 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办理 主管税务机关
119 *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 主管税务机关
120 *增值税即征即退备案 主管税务机关
121 *税收优惠资格取消 主管税务机关
122 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备案 主管税务机关
123 *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备案 主管税务机关
124 个人所得税优惠备案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125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计划报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126 非居民个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办理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127 资源税优惠备案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128 印花税优惠备案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129 证明类 *完税证明开具 主管税务机关
130 《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开具 主管税务机关
131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开具 主管税务机关
132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补办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133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更正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134 《资源税管理证明》开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135 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备注:1.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中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10万元以下)、增值税税控发票调整月领购量、增值税税控发票临时调整月领购量,以上事项纳税人需通过网上办税实现“最多跑一次”
2.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中标注*号事项,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办税或使用数字证书实现“不用跑”

关于《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的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推进办税便利化,减少纳税人办税跑路,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税总发[2018]26号)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的总体安排,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编制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二、公告的依据

  依据税总发[2017]1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税总发[2018]26号等文件,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编制了《清单》。

  三、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的具体内容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未按规定提交资料和进行办税人员实名认证的,不适用“最多跑一次”。《清单》共有报告类、发票类、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5大类135个事项。

  四、“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税指南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税指南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同步发布,包含报送资料、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办理流程等内容,纳税人可自行查询。

  五、公告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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