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源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税目和税率 1.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提示】 (1)资源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2)一次性征收。在出厂销售或移作自用时一次性征收。 (3)应税资源产品价格与税金的关系:资源税属于价内税,且计算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中不包括增值税。 2.税目和税率 (1)税目
【提示】 纳税人在开采主矿产品的过程中伴采的其他应税矿产品,凡未单独规定适用税额的,一律按主矿产品或视同主矿产品税目征收资源税。 【例题•多选题】根据资源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资源应征收资源税的有( )。 A.河北省水资源 B.天然原油 C.金矿 D.人造石油 【答案】ABC 【解析】选项D:不属于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2)税率 ①比例税率:适用于:原油、天然气、煤炭、海盐、金属矿、大部分非金属矿。 ②定额税率:适用于非金属矿中的粘土、砂石、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产品以及河北省水资源。 【提示】 ①纳税人开采或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 ②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适用税额、税率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其他收购单位收购未税矿产品,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资源税额、税率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例题1·单选题】下列企业属于资源税纳税人的是( )。 A.出口盐的外贸公司 B.开采铜矿石的内资企业 C.外购原油销售的商贸企业 D.进口原油的石油进出口公司 【答案】B 【解析】选项A:在我国生产盐的单位为资源税纳税人,只出口不生产盐的外贸公司,不是资源税纳税人;选项B:在境内开采有色金属矿原矿的企业是资源税纳税人;选项C:资源税纳税人是指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外购后销售的商贸企业;选项D:资源税强调境内开采,进口不征,进口原油的石油进出口公司不是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 【例题2·多选题】下列单位和个人的生产经营行为应缴纳资源税的有( )。 A.个人开采锡矿石 B.进口原煤的商贸企业 C.批发销售井矿盐的商贸企业 D.中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 【答案】AD 【解析】选项B:进口应税产品不征收资源税;选项C:批发销售井矿盐的商贸企业不缴纳资源税。 【例题3·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征收资源税的有( )。 A.进口铁矿石 B.生产并销售海盐 C.生产并销售人造石 D.开采并销售原煤 【答案】BD 【解析】资源税只对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内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的金属矿、煤炭、原油、盐、天然气等应税资源课税,对进口资源不征收资源税;人造石油不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 【例题4·多选题】根据资源税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按照开采单位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B.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C.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D.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开采单位的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答案】BC 【解析】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二)依据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税依据 (1)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税依据——销售额 ①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 【提示】运杂费用应与销售额分别核算,凡未取得相应凭据或不能与销售额分别核算的,应当一并计征资源税。 ②纳税人开采应税矿产品由其关联单位对外销售的,按其关联单位的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纳税人既有对外销售应税产品,又有将应税产品用于除连续生产应税产品以外的其他方面的,则自用的这部分应税产品按纳税人对外销售应税产品的平均价格计算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③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应税产品直接出口的,按其离岸价格(不含增值税)计算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④价外费用:范围和增值税的价外费用规定基本相同。 (2)从量定额征收的计税依据——销售数量 ①基本规定: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②特殊规定: 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者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计征资源税的销售数量。 【提示1】从量计征的资源税,计税依据是实际销售数量或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不是开采数量。 【提示2】资源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应税资源的生产销售环节同时征收资源税和增值税,从价计征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与增值税计税依据基本相同,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销售额包括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从量计征资源税的,以销售数量为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以不含税销售额为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例题1•多选题】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可以根据( )确定资源税的销售数量。 A.应税产品的产量 B.当期估计产量 C.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数量 D.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 【答案】AD 【解析】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者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计征资源税的销售数量。 【例题2•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关于资源税课税数量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B.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生产非应税产品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C.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者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D.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开采数量为课税数量 【答案】D 【解析】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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