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简并:非最终环节能增加收入降低成本吗?

来源:贺公解税 作者:贺飞跃 人气: 时间:2017-04-28
摘要: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中国税务报第5版刊载《税率简并:税负和办税成本一起减》(本报记者:张剀,通讯员:成凯、米琳彬)。该文有两处存在问题,分析如下。 问题一:税率简并后,前面环节能增加现金流或收入吗 该文叙述:北京大龙供热中心是一家地方性国有企
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中国税务报第5版刊载《税率简并:税负和办税成本一起减》(本报记者:张剀,通讯员:成凯、米琳彬)。该文有两处存在问题,分析如下。
 
问题一:税率简并后,非最终环节能增加现金流或收入吗

该文叙述:北京大龙供热中心是一家地方性国有企业,主要为北京市顺义区各个小区、写字楼和单位提供供暖服务。从2016年数据来看,该企业共取得供暖收入4.7亿元,其中居民供暖收入3.9亿元,非居民供暖收入0.8亿元,绝大多数的收入为免税收入;2016年销项税额1040万元,进项税额3200万元,由于免税收入产生的进项税额转出2700万元,实际抵扣进项税额500万元,非居民供暖产生的应纳税额540万元,综合税负6.75%。若税率降到11%2016年销项税额大约为880万元,抵扣进项税额后的应纳税额380万元,税负大约为4.75%,税额减少了160万元,税负降低了2个百分点。“一年能减税160万元,对于企业来说可是不少钱呢。”北京大龙供热中心会计龚凤莲说。

该文认为,非居民供暖收入8000万元,税率从13%降为11%,税额减少160万元,供热中心能增加现金流或收入160万元。该观点正确吗?我们来算一下。

先计算现金流。暖气税率为13%时,供热中心收取非居民供暖收入8000万元,收取销项税额1040万元,合计收取现金9040万元,缴纳增值税540万元后,现金净流入为8500万元(9040-540)。暖气税率降为11%时,供热中心收取非居民供暖收入8000万元,收取销项税额880万元,合计收取现金8880万元,缴纳增值税380万元后,现金净流入仍为8500万元(8880-380)。因此税率简并后,供热中心现金净流入不变,减税160万元,不能增加160万元的现金流。

再计算营业收入,暖气税率为13%时,供热中心收取非居民供暖收入8000万元,收取销项税额1040万元,合计收取现金9040万元,营业收入为8000万元。暖气税率降为11%时,供热中心收取非居民供暖收入8000万元,收取销项税额880万元,合计收取现金8880万元,营业收入仍为8000万元。因此税率简并后,供热中心营业收入不变,减税160万元,不能增加160万元的营业收入。
 
问题二:税率简并后,非最终环节能降低成本吗

该文叙述:记者采访时,河南省的一些企业也纷纷开始测算税负变化。位于博爱县的三峡益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2016年公司数据为例,该公司每年给下游企业供应煤层气1亿立方米,实现销售收入2.4亿元。税率简并后,下游企业按11%的税率购进,购进环节将减少成本480多万元。

该文认为,新能源公司每年给下游企业供气,销售收入2.4亿元,税率从13%降为11%,下游环节减少成本480万元。该观点正确吗?我们也来计算一下:

当税率为13%时,下游企业支付价款2.4亿元,税额3120万元,下游企业可抵扣进项税额3120万元,购进成本2.4亿元。当税率降为11%时,下游企业支付价款2.4亿元,税额2640万元,下游企业可抵扣进项税额2640万元,购进成本仍为2.4亿元。因此税率简并后,下游企业不能降低购进成本480万元。 
 
为什么税率简并后,非最终环节不能增加收入、降低成本,详见笔者微信公众号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早上7:02时发文《增值税税率简并 纳税人如何应对》。

参考文献

1.贺飞跃主编《新编税收理论与实务》,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6.10

2.贺飞跃著《全面营改增与纳税筹划十二讲》,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6.6

附录——

税率简并:税负和办税成本一起减<张剀 成凯 米琳彬>
 
编者: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减税措施: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扩大创投企业税收优惠享受范围、全国推开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试点和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期限。本版报道对其中的重点政策做了深入解读,以飨读者。
 
根据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将由五档减至17%、11%、6%和零四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记者在北京和河南采访了一些企业,企业认为增值税税率简并将有效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减少企业和税务机关在税率判定等方面的工作量,有助于企业转型。“增值税税率简并,将带给企业实实在在轻松感。”多位企业负责人表示。
 
税率简并带来多重效应
 
目前我国增值税的标准税率略高于世界平均15.2%的税率水平,处于世界中游水平,与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水平接近。“此次调整的是部分应税商品的税率,只要涉及这些应税商品的行业均会受到影响,影响面较广。”海华税务师事务所北京区域副总裁宋宇飞说。
 
从宏观层面分析,由于税率是税制的核心要素,税率变动自然影响深远。宋宇飞告诉记者,简并税率是国家新一轮减税政策“组合拳”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安排,既能有效降低纳税人及消费者的负担,又能为下一步增值税立法奠定基础。同时,减税可以激发企业活力,提高其创新和研发能力,从而刺激经济增长,扩大税基。
 
宋宇飞分析,对农产品深加工行业来说,购入农产品仍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虽然没有明确说明是否维持原13%扣除率,但“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的表述是值得期待的;对化肥行业来说,自2015年恢复征收增值税以来,化肥价格上涨,农业生产者的成本增加,此次税率下调,降低了化肥企业的税负,农业生产者的负担也随之降低,有利于振兴农业;对于天然气等相关企业来说,在进项税率不变的情况下,降低销项税率,可以有效降低税负。
 
税率简并带来的好处不仅这些。有关专家表示,我国现行13%税率的商品主要集中在初级农产品和生活必需品,居于增值税链条的两端。由于增值税具有一定的累退性,如果税率过高,会加重低收入群体的负担。因此,各国普遍对此类商品设置低税率。此次简并税率,取消了13%的较高税率而代之以11%较低税率,在有效降低企业税收负担的同时,通过税负转嫁和传导机制,对处于终端的消费者来说也具有较强的减负作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消费者的可支配收入,对低收入群体也较为有利。
 
除了为企业减负外,简并税率还为相关企业财务人员降低了不少风险。比如,北京某企业目前不仅涉及13%的税率,还有一小部分业务涉及17%的税率。营改增后,公司工程收入还适用11%的税率。以往的工作中,财务人员每月开错一两张增值税专用票是难免的事。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现在少了一个税率,财务人员只要记住除了出售材料外,其他的都按照11%税率开就简单多了,大大降低了出错几率。
 
企业纷纷测算减税效果
 
增值税简并税率的消息发布后,记者采访的多家企业已经纷纷开始测算减税效果。
 
北京大龙供热中心是一家地方性国有企业,主要为北京市顺义区各个小区、写字楼和单位提供供暖服务。从2016年数据来看,该企业共取得供暖收入4.7亿元,其中居民供暖收入3.9亿元,非居民供暖收入0.8亿元,绝大多数的收入为免税收入;2016年销项税额1040万元,进项税额3200万元,由于免税收入产生的进项税额转出2700万元,实际抵扣进项税额500万元,非居民供暖产生的应纳税额540万元,综合税负6.75%。若税率降到11%,2016年销项税额大约为880万元,抵扣进项税额后的应纳税额380万元,税负大约为4.75%,税额减少了160万元,税负降低了2个百分点。“一年能减税160万元,对于企业来说可是不少钱呢。”北京大龙供热中心会计龚凤莲说。
 
记者采访时,河南省的一些企业也纷纷开始测算税负变化。位于博爱县的三峡益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2016年公司数据为例,该公司每年给下游企业供应煤层气1亿立方米,实现销售收入2.4亿元。税率简并后,下游企业按11%的税率购进,购进环节将减少成本480多万元。焦作市中能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弓小燕表示,天然气的售价每立方米2.04元,进销差价每立方米0.2元左右。据此测算,每销售万方天然气少缴税款40元。弓小燕说,表面看,税率简并后带来的减税效应并不大,但随着企业销售额的增大,减税的总体规模还是十分可观的。
 
据博爱县国税局局长张志强介绍,目前,博爱县境内西气东输一线工程和“端氏—晋城—博爱”煤层气管线的安洛线、中铝线、豫北支线等管道工程已建成投运,“博爱—郑州—薛店”天然气管道工程和“博爱—洛阳”煤层气输气管道工程主体基本完工,东方燃气、昆仑燃气和三峡益众新能源等12家天然气企业和多家企业加气站都在这些管线中,增值税税率简并将在很大程度上惠及这些企业。“下一步,我们将把政策及时宣传到每户纳税人,做好政策的贯彻与落实工作,做好税务软件和开票系统的升级工作,确保企业及时享受到税率简并带来的利好。”张志强说。
 
后续政策还需不断完善
 
众所周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精神落实到具体的规范性文件还需要一个过程。有关专家建议,在财税部门出台的具体规范性文件中,还需要考虑一些操作层面的具体问题,认真打磨政策细节,确保新旧税率顺利衔接。
 
中翰中国税务集团秘书长王骏表示,如果取消13%的税率,需要修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二)项。以农机为例,销售农机税率13%、修理农机税率17%、营改增后租赁农机税率为17%。按照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精神,销售农机税率为11%,但修理农机和租赁农机税率仍为17%。王骏认为,实务中涉及的相关具体问题,需要在调整上述条例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予以明确或完善。
 
德勤中国高级税务经理段从军说,取消13%税率后,增值税税率之间的差距进一步加大,这有可能导致部分在销售环节适用11%低税率,而采购环节多为17%高税率的行业出现长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留抵现象。增值税税率简并后,部分行业的进销倒挂现象可能进一步加剧。对这些行业来说,简并税率可能并未达到减税预期,其进项税额可能无法通过正常方式流转到下一环节,而是沉淀于该行业之中,对行业的发展将带来消极影响。从实务层面来说,这些行业需要特殊的政策扶持,以保持抵扣链条的一致性。长远看,可以考虑采用留抵税额的退税制度。
 
“税率简并了,征收率并未简并。”段从军认为,考虑到简易征收模式的存在,增值税法定税率之外还存在征收率,分别为5%、3%和1.5%。这些复杂的多档征收率也给实际操作带来了不便,不能全面发挥简并增值税税率的作用,需要在增值税后续改革中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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