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送一,加入会员送礼品……这些促销税务如何处理?

来源:宁波国税 作者:宁波国税 人气: 时间:2017-11-16
摘要:关于海淘 根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通过中国国内的京东全球购、天猫国际、聚美优品等接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提供三单的平台购物按照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分别计算税费。 ■设置个人年度限额和交易限额,即年度限额20000元人

关于海淘

根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通过中国国内的京东全球购、天猫国际、聚美优品等接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提供“三单”的平台购物按照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分别计算税费。

■设置个人年度限额和交易限额,即年度限额20000元人民币,单次限额2000元;

■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按照70%征收,取消50元起征点;

■如果超过限额,就按照一般贸易进行全额征税,不按照限额内、限额外分拆计算。

买买买的时候更要注意税收哦~

电商小贴士

促销:满就减!

●增值税处理方面,满就减实际是一种折扣,征收增值税时能否从销售中扣除,关键看销售额与折扣额是否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促销:买一送一!

●增值税处理方面,“买一送一”实质是一种捆绑销售,赠送商品的价值已包含在收取的销售额中,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销售方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并且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以买一送一等方式进行组合销售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额按各项公允价值比例进行分摊,确认各项销售收入。

促销:加入会员赠送礼品!

●增值税处理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视同销售货物。因此这种促销方式应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赠送货物应视同销售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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