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明电[2020]29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0-05-20
摘要:我部近期拟相继出台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百万青年技能培训行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康养培训计划”等专项培训计划。各地可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实施,并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对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适时开展线下培训、技能等级认定和技能竞赛等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明电[2020]29号         2020-5-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30号,以下简称30号文件)精神,现就大力开展以工代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贯彻落实30号文件以工代训政策

  30号文件拓宽了以工代训范围,明确了以工代训三项政策:加大对新吸纳劳动者企业的支持,加大对困难企业的支持,加大对重点行业的支持,并明确以工代训补贴政策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原有以工代训政策执行期限不变。

  各地要大力开展以工代训,将以工代训作为今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组织领导和实施推动。要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等开展以工代训,支持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支持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的各类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确保完成今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细化和完善以工代训政策措施

  各地人社部门要按照30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细化以工代训各项政策,创新和完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体系,明确管理服务流程和补贴标准。6月15日前,省(区、市)人社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完成补贴标准制定工作,我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予以督导和通报。各地人社部门要将以工代训人员数、支持企业数和资金支出数等信息实施情况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月对账统计范围。

  三、优化以工代训管理服务

  各地要优化经办服务,做好做实以工代训各项服务管理工作,精简申领证明材料,推行“打包办”和“快速办”,建立补贴资金网上申领渠道,提高审核发放效率,推广“不见面”服务,努力实现补贴受理审核发放全程网办。各地要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监管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使用、骗取套取资金的要依法依规严惩。

  四、加紧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相关工作

  我部近期拟相继出台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百万青年技能培训行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康养培训计划”等专项培训计划。各地可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实施,并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对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适时开展线下培训、技能等级认定和技能竞赛等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0年5月20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