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解读

来源:解税宝 作者:解税宝 人气: 时间:2018-02-18
摘要:企业外购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和商品。外购存货的成本即存货的采购成本,一般包括采购价格、进口关税和其他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的费用。商品流通企业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采购价格、进口关税和其他税金等。

一、存货的概念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资等。 

企业保持必要的存货的主要目的是:

(1)可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原材料,是生产中必需的物质资料,为了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必须适当地储备一些材料。

存货在生产不均衡和商品供求波动时,可起到缓和矛盾的作用。

(2)有利于销售。为节约成本,达到成批生产、成批销售的目的,企业也必须适当储存一些产成品或商品。

二、存货的成本

1.取得存货的成本

企业取得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三个组成部分。

(1)外购存货的成本 

企业外购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和商品。外购存货的成本即存货的采购成本,一般包括采购价格、进口关税和其他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的费用。商品流通企业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采购价格、进口关税和其他税金等。

(2)加工取得存货的成本

企业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主要包括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等,其成本由采购成本、加工成本构成。

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通常是指生产成本中除直接材料以外的其他生产费用,如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

产品加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失,如废品损失、原材料的毁损也包括在内。

某些存货成本还包括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成本。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如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所发生的设计费用等。

2.发出存货的成本 

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

企业应当根据各类存货的实际情况,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的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

个别计价法,是指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以及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一般应当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在实际工作中,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会计处理,个别计价法可以广泛应用于发出存货的计价,并且该方法确定的存货成本最为准确。

先进先出法,是指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当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当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当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每次进货数量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的依据。

3.期末存货的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价值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案例:

A公司2013年12月31日库存甲产品的账面成本为500万元,数量为10吨。据市场调查,甲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为30万元/吨,同时可能发生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共计为5万元,则甲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为:

30×10-5=295(万元)
 
由于甲产品的账面价值(500万元)高于可变现净值(295万元),因此甲产品的期末成本调至为可变现净值295万元,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的部分205(500-295)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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