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资料没带全?“容缺办理”来相助

来源:大连税务 作者:大连税务 人气: 时间:2019-10-17
摘要:下午刚到上班时间,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中心支行财务人员刘女士,匆匆走进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因为银行符合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这项减税降费政策规定,她是来办理退税业务的。 这时,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

  下午刚到上班时间,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中心支行财务人员刘女士,匆匆走进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因为银行符合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这项减税降费政策规定,她是来办理退税业务的。

  这时,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中心支行财务人员刘女士,匆匆走进办税服务厅——因为银行符合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这项减税降费政策规定,她是来办理退税业务的。

  原来,根据《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具体条件是什么呢?我们来看看:

  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根据文件规定,是指“经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已通过监管部门上一年度‘两增两控’考核的机构(2018年通过考核的机构名单以2018年上半年实现‘两增两控’目标为准),以及经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成立的开发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外资银行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两增两控’是指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包括利率和贷款相关的银行服务收费)水平。金融机构完成‘两增两控’情况,以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考核结果为准。”

  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根据文件规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根据文件规定,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含本数)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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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中心支行刚好符合此项减税降费政策规定,在第三税务分局工作人员前期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辅导下,准备了申请资料,来办理退税。

  一切准备就绪,可是工作人员在收集资料时发现刘女士带的一份资料没有加盖企业公章,而这份资料又是必不可少的。因为银行位于开发区,位置距离第三税务分局较远,回去加盖公章的话,今天就要白跑一趟了。正当刘女士一筹莫展之际,工作人员尹影的一句话让她的顾虑顿时烟消云散:“您不用担心,我们可以为您提供容缺办理服务,一周之内您补齐资料给我们就行。”容缺办理,顾名思义就是当次业务容许缺失部分材料办理,在一定期限内补齐所缺资料即可。这样的服务既是对信誉度较高纳税人的信任,更是为纳税人提供了便利。

  刘女士得知可以继续办理之后,对这项服务赞不绝口:“这样的服务对我们远道来的企业真是太方便了,我一定按时补齐资料!”

  据了解,刘女士享受到的服务,只是第三税务分局“特事特办”服务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针对服务管理对象所在地比较分散的特点,第三税务分局先后推出了容缺办理、送发票送政策上门、远程电话辅导等多项特色服务。截至目前,他们已经提供容缺办理服务200余次,送发票送政策上门180余次,远程辅导3000余次,尤其在个税改革、普惠性减税降费、深化增值税改革及社保费划转等重点工作上,为越来越多的纳税人提供了便捷、贴心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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