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印花税涉税规定

来源:安徽财税网 作者:安徽财税网 人气: 时间:2009-01-14
摘要:外贸企业印花税涉税规定   问题:我公司是2006年4月成立的外贸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从今年开始才有了国内采购-出口销售业务,想问一下关于购销合同印花税如何交纳...
外贸企业印花税涉税规定

  问题:我公司是20064月成立的外贸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从今年开始才有了国内采购-出口销售业务,想问一下关于购销合同印花税如何交纳。我公司和国内工厂签订的采购合同以及和外商签订的出口合同都要交印花税吗?税额如何计算?出口合同一般使用美金表示的,如要换算成人民币,对于汇率的确定有没有特定的要求?是合同签订日汇率还是出口当日汇率?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购销合同印花税按照合同金额乘以万分之三的税率缴纳印花税;你公司和国内工厂签订的采购合同以及和外商签订的出口合同都要交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九条规定, 应纳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纳税人应按照凭证书立当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