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纳土地出让金是否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来源:税中望月 作者:樊剑英 人气: 时间:2018-03-02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应依照条例的法规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土地使用者不论以何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论是否缴纳土地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应依照条例的法规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土地使用者不论以何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论是否缴纳土地出让金,只要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开征范围内,都应依照法规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税〔2006〕186号文件的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中望月批注】未缴纳土地出让金账面肯定无显示,或者无偿租入土地使用,账面也不会显示,引申的话题是税务检查中,如果财务账面无显示有土地是否就可以不缴纳土地使用税了?财务人员比较注意保证减少账内税务风险,但是风险无处不在,不做账的账外业务税务风险也当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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