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业主向开发商支付的购房违约金,开发商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来源:昌尧讲税 作者:马昌尧 人气: 时间:2019-06-04
摘要:在房产销售过程中,因购房业主的原因,最终未能达成购房协议,向购房业主收取的违约金,或因未能按期付款等原因向购房业主收取的违约金,时有发生,那么,购房业主向开发商支付的购房违约金,开发商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案例 开发商销售房产的过程中收取的违

  在房产销售过程中,因购房业主的原因,最终未能达成购房协议,向购房业主收取的“违约金”,或因未能按期付款等原因向购房业主收取的“违约金”,时有发生,那么,购房业主向开发商支付的购房“违约金”,开发商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案例

  开发商销售房产的过程中收取的“违约金”如何缴纳增值税?

  在房产销售过程中,购房业主未及时办理交房手续,根据合同约定,嘉诚公司需向购房业主收取“违约金”3万,那么,购房业主向开发商支付的购房“违约金”,开发商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

  政策依据

  1.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2.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政策解析

  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如果销售行为成立,开发商向购房业主收取的购房“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需要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如果,房产最终未销售,也就是没有发生销售行为,则“违约金”属于赔偿金,属于营业外收入,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