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改革在线访谈(深圳市)

来源:深圳税务 作者:深圳税务 人气: 时间:2019-01-10
摘要:这次个税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便民、惠民、利民,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经常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按月或按次分项预缴、按年汇总计算、多退少补的征管模式。

个人所得税改革在线访谈(深圳市)

  嘉宾:湛凤英 熊陈琛

  时间:2019年1月10日(星期四)15:00至16:00

  简介:本次在线访谈将围绕个税改革近期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对相关政策口径和系统操作进行详细解读,敬请关注!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光临“深圳税务访谈室”。今天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站举办“落实个税新政尽享税改红利”为主题的嘉宾访谈,我们特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湛凤英和熊陈琛女士做客“深税访谈室”,就“落实个税新政尽享税改红利”这一话题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 欢迎领导的光临。

  [主持人] 2019年1月1日,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和相关配套办法正式实施。请湛处把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背景向各位网友介绍一下。

  [湛凤英] 这次个税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税制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改善民生、调节收入分配的迫切需要。

  [主持人] 那么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有哪些主要内容呢?

  [湛凤英] 这次个税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便民、惠民、利民,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经常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按月或按次分项预缴、按年汇总计算、多退少补的征管模式。二是适当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每人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6万元/年)。三是首次设立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四是优化调整税率结构。五是建立健全配套征管制度,推进部门共治共管和联合惩戒,完善自然人税收管理法律支撑。

  [主持人] 您提到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目前也受到社会广泛关注,那么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设立的初衷是什么呢?

  [湛凤英] 首次设立专项附加扣除是这次个税改革的突出亮点。专项附加扣除综合考虑了纳税人支出的差异性,税收调节更加精准、靶向更加聚焦,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同时聚焦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老百姓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利于推动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老有所养。

  [主持人] 谢谢您的介绍,下面我们来解答网友的问题。

  1.请问个税住房贷款利息怎么确定是首套住房贷款?

  [湛凤英] 您好,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实际操作中,您可咨询所贷款的银行。

  2.您好,请问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怎么提交资料?

  [熊陈琛] 您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根据选择享受的时点不同,只需要向扣缴单位(发工资预扣税款时享受情况下)或者税务机关(次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享受情况下)填报相关信息即可,其他资料由您自行留存备查。无论哪个时点享受,信息提交方式有多种,既可以选择通过手机或者电子税务局网页等远程办税端提交,也可以选择用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提交。

  3.请问个人工资不达5000元起征点,专项附加扣除还要不要采集?

  [湛凤英] 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四项),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因此,即使月度工资薪金不到5000元,但如果您判断自己全年四项综合所得的合计收入额减除相关扣除后为正值,那么就应积极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为负值的,可不采集专项附加扣除。

  4. 您好!我今年1月离职,取得的补偿金怎么计算个税?

  [熊陈琛] 您好,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5.老师,招一个境外员工在境外工作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谢谢!

  [熊陈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深圳市2018年度个人所得税相关税前扣除及免征标准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2号)规定,我市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免税标准为300519元(含本数)。

  [主持人] 请湛处回答一下关于境外员工专项扣除的问题

  [湛凤英] 境内员工外派到境外工作,为中国税收居民个人,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可以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境外员工在境外工作,一般属于非居民个人,其取得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一般不在境内缴税,不得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6.我和我老婆婚前分别买了一套房,都是首套住房贷款,如何分摊扣除?

  [熊陈琛]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7.hello,外籍人士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吗?原来的津补贴免税政策还可以享受吗?

  [湛凤英] 税改前,用人单位为外籍个人实报实销或以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搬迁费、出差补贴、探亲费,以及外籍个人发生的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后,新增的子女教育、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与上述相关补贴性质类似。为公平税负、规范税制、统一内外人员待遇,对上述外籍个人的8项补贴设置3年过渡期,即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仍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港澳地区住房等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4]29号)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两者不得同时享受。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湛凤英] 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个人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应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8.请问“个人所得税”APP哪里下载?怎么填扣除的?找不到。

  [熊陈琛] 您好,“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下载方式:纳税人登录我们的电子税务局网站,通过浏览器扫描二维码,下载“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专扣电子模板有多种下载渠道。您可以从深圳税务门户网站(http://www.sztax.gov.cn/)或电子税务局网站下载,或者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9. 我和同事两人合租住房,住房租金支出怎样扣呀

  [湛凤英]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若双方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10.那房东没在房管局备案,签订的租房合同能扣吗?深圳的标准多少

   [湛凤英] 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暂时没有相关条款规定合同需要备案,但是相关合同或协议需要留存备查。在不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前提下,深圳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为1500元每月。

  11.公司准备3月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那我应该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呢?

   [熊陈琛]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规定,对纳税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奖金全额除以12个月的数额,按照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以避免部分纳税人因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后适用税率提高。对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如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工资薪金所得,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可能根本无需缴税或者缴纳很少税款。而如果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采取单独计税方式,反而会产生应纳税款或者增加税负。因此,《通知》专门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可以自行选择计税方式,请您自行判断是否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12.如果之前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但是因为没有填报信息表,没有享受到,以后还可以补扣吗?急,在线等!

  [湛凤英] 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当年的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13.我朋友刚做了个大手术,花了好几万,他让我问个税能不能扣?

  [熊陈琛]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14.起征点提高到5000以后,我都不用交税了,完税证明还能打出来吗?

  [熊陈琛] 您好,税务总局将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了《纳税记录》。对于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前的个人所得税缴税情况,暂时仍然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开具式样和内容都不变。考虑到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相当一部分人将享受到改革红利,不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单位或自己办理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交税,《纳税记录》都将进行全面反映。

  15.深圳企业的员工被派遣到东莞上班,那么主要工作城市属于东莞还是深圳,标准按深圳的执行还是东莞的?如果按照深圳的,那么员工在东莞租房的租赁合同会被认可吗?

  [湛凤英] 如果您单位为外派员工解决了住宿问题,您单位员工就不能享受住房租金扣除,因为员工本人并未就租房发生房屋租金支出。如果外派员工自行解决租房问题的,如一年内多次变换工作地点的,个人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更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允许一年内按照更换工作地点的情况分别进行扣除。扣除标准,以实际工作城市东莞的标准进行扣除。

  16.你好,关于新个税专项扣除中的赡养老人我有个问题,我有三个兄弟姐妹,但是他们在老家打工收入都没达到缴纳个税的标准,请问这种情况我在填写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的时候还需要填写共同赡养人信息吗,还需跟他们签分摊协议吗?

  [熊陈琛] 您好,按照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规定,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共同赡养人姓名等信息。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均摊无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17.我有股票期权计划今年行权,那应该怎么去交个人所得税呢?

  [湛凤英]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二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符合规定条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年度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按上述规定计算纳税。

  18.主持人您好!我现在在读在职MBA,同时今年准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想问下两者可以同时扣除吗?

  [熊陈琛] 您好,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个纳税人可以享受一项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扣除和一项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继续教育支出最多扣除8400元/年(3600元/年+4800元/年)。

  [主持人] 今天的访谈时间有限,请问纳税人还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了解最新个人所得税政策内容和申报流程呢?

  [湛凤英] 纳税人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站“个人所得税改革专栏”,或关注“深圳税务”微信公众号查看。在遇到问题需要咨询时,建议首先登陆我局网站“问税咨询平台”,我们汇集了大量实用问题解答,并有业内专家指引;如果仍然不能解答您的问题,可拨打统一咨询热线12366;最后,您还可以前往办税厅进行当面咨询。

  [主持人] 今天的热点问题我们将整理后发布到网站,请网友届时查看!网友们还有其它的问题可通过我们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网站“问税平台”进行咨询。

  [湛凤英] 感谢大家的热情参与!希望大家一如继往支持深圳税务工作!

  [主持人] 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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