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创企业财税应对策略培训(一) ——企业所得税的概述

来源:博智税通 作者:博智税通 人气: 时间:2017-06-19
摘要:珊针对初创企业财税应对策略的培训,以解决企业面临的财税问题。本文主要讲述初创企业涉及的企业所得税概念。 初创企业,因为刚刚创立,往往会遇到资金短缺、人才匮乏、业务开拓吃力等问题,在财税方面很可能会遇到不少问题。初创企业一般涉及的主要税种有以

珊针对初创企业财税应对策略的培训,以解决企业面临的财税问题。本文主要讲述初创企业涉及的企业所得税概念。

 

初创企业,因为刚刚创立,往往会遇到资金短缺、人才匮乏、业务开拓吃力等问题,在财税方面很可能会遇到不少问题。初创企业一般涉及的主要税种有以下三个: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现在,初创企业的福利来了,来自博智税通的财税师——江珊为大家指点迷津,针对初创企业3个税种的相关问题简单介绍一下。

 

首先,我们讲一下企业所得税。

 

 

一、概念

定义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征税范围

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税率

基本税率25%;低税率20%,实际执行10%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同,适用的税率也不同。以下表格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申报征收

企业所得税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二、税收优惠

1、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①国债利息收入;

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③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④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2、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凡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4、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关于小微企业的所得税税收优惠,请持续关注,会在第4篇详细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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