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鹰潭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鹰潭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市区非住宅类二手房交易基准价格的公告[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7-05
摘要:市区非住宅类二手房交易基准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鹰潭市税务局、鹰潭市财政局、鹰潭市房产管理局、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市区房地产市场交易变动情况及交易价格指数,依法定程序,不定期进行调整,及时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鹰潭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市区非住宅类二手房交易基准价格的公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鹰潭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2018-07-05

  税屋提示——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鹰潭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鹰潭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21年7月12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鹰潭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鹰潭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第四条中“原鹰潭市国家税务局和原鹰潭市地方税务局所属机构合并前,应当按本公告执行。”废止。

  
  为了加强市区非住宅二手房交易相关税(费)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市区二手房交易基准计税价格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市区非住宅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税收征收管理机关应以房屋业主交易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中确定的实际成交价为计税依据。但对于交易双方所申报的成交价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收征收管理机关应按本公告中规定的基准计税价格(见附件)作为核定征收税款(费)的计税依据。

  本公告中所调整的基准计税价格,参照鹰潭同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经法定程序,依法确定。

  二、市区非住宅类二手房房屋性质认定,依据鹰潭市房产管理局依法发放的《不动产登记证》上所注明的房屋性质为准。

  非住宅房基准计税价格,依据鹰潭市城区交通指数、人口密集度、商业环境指数等各项指标,分为十二大类,最高一级为47000元,最低十二类为2800元,具体见附件。

  三、市区非住宅类二手房交易基准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鹰潭市税务局、鹰潭市财政局、鹰潭市房产管理局、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市区房地产市场交易变动情况及交易价格指数,依法定程序,不定期进行调整,及时公布。

  四、本公告所调整的基准计税价格,自2018年7月5日起执行。鹰潭市地方税务局、鹰潭市财政局、鹰潭市房产管理局、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区二手房交易基准计税价格的通知》(鹰地税发[2011]14号)同时停止执行。原鹰潭市国家税务局和原鹰潭市地方税务局所属机构合并前,应当按本公告执行

  附件:

鹰潭市区二手房(非住宅)交易基准计税价格表

等级 道路名称 价格
一级 沿市中心广场四周并朝市中心广场开门店面;交通路中段:北起一级界线、南至环城路(不包括环城路店面)。 47000
二级 胜利东路:西起一级界线、东至正大路路口(不包括正大路店面);胜利西路:东起一级界线、西至站江路(不包括站江路店面);站江路南段南起四海财富广场(包括四海财富广场、长城宾馆店面)、北至环城西路(不包括环城西路店面);时代广场南面、西面、东面店面。 32700
三级 时代广场步行街东侧店面:南起环城西路、北至胜利西路;站江路中段:南起环城西路(不包括环城西路店面)、北至胜利西路(不包括胜利西路店面);胜利东路:西起正大路口、东至解放路路口;交通路北段:南起一级界线、北至林荫路(不包括林荫路店面)。 23800
四级 环城东路:西起交通路(不包括交通路店面)、东至正大路;环城西路:东起交通路(不包括交通路店面)、西至站江路(不包括站江路店面);宝盈大厦内一层店面及银座广场内一层店面;正大南路:北起胜利东路(不包括胜利东路店面)、南至环城东路(不包括环城东路店面)。 20000
五级 林荫路:东起市委宾馆、西至鹰潭市一中体育场北面围墙;胜利东路:西起解放路路口、东至建设路路口;欣新路:东起站江路,西至莲花路;爱民路:北起胜利东路、南至环城东路。 15500
六级 正大路:北起林荫东路(不包括林荫东路店面)、南至胜利东路(不包括胜利东路店面);交通路南段:北起市工商银行、南至四海路(不包括四海路店面);正大北路:北起林荫东路(不包括林荫东路店面)、南至胜利东路(不包括胜利东路店面);莲花南路:北起环城西路、南至西湖路林荫东路:东起正大路、西至市委宾馆。 13200
七级 林荫西路:东起鹰潭市一中体育场北面围墙、西至站江路(不包括站江路店面);站江路北段:南起胜利西路(不包括胜利西路店面)、北至林荫西路(不包括林荫西路店面);百佳城步行街:北起环城西路、南至四海路;五洲路:北起五洲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南至西湖路;莲花中路:北起胜利西路、南至环城西路;胜利东路:西起建设路、东至湖西路;天师路:北起环城西路、南至交通街菜场;四海财富广场内一层店面;杏南小区南北向道路:北起胜利东路、南至环城东路;杏南小区东西向道路:西起交通路、东至拥政路;金山弄:西起胜利东路、东至解放路;南站路北段:北起环城东路、南至南站立交桥。 10000
八级 林荫东路:东起解放路、西至正大路;环城东路:西起正大路、东至铁路幼儿园;新解放路:北起林荫东路、南至市二中大门;天洁路:东起南站路、西至龙虎山大道;龙虎山大道:南起公交公司停车场、北至西湖路;山背小区南北向道路:北起胜利东路、南至原山背粮库北边围墙;山背小区东西向道路:东起正大路、西至爱民路;胜利西路:东起站江路、西至莲花路;环城西路:东起站江路、西至五洲路;沿江大道:东起滨江明珠、西至军民路; 8600
九级 金山弄:西起解放路、东至建设路;建设路:北起林荫东路、南至环城东路;四海路:东起铁路西公寓、西至站江路(不包括四海财富广场);西湖路:东至站江路(不包括长城宾馆店面)、西至五洲路;湖西路:东起林荫东路、西至环城东路;湖东路:北起沿江大道、南至市实验中学西大门。南站路中段:北起环城东路、南至南站白马加油站;梅园大道:东起府前路、西至东湖;院里路:北起沿江大道、南至梅园大道;府前路:东起梅园大道、西至沿江大道;天洁路:东起龙虎山大道、西至206国道;拥政路:北起胜利东路、南至环城西路。 6600
十级  胜利西路:东起莲花路、西至五洲路及其延伸段;林荫东路:西起解放路 、东至湖西路;仓背弄:东起新解放路、西至原市幼儿园南门;莲花北路:南起胜利西路、北至磷肥厂大门;西湖路:东起五洲路、西至二化;25号路:东起莲花南路、西至五洲路;无名路1:北起鹰潭宾馆东侧、南至建行杏园支行东侧;无名路2:东起交通街菜场、西至百佳城步行街;林荫东路南侧A、B、C、D栋之间店面。 5100
十一级 解放路:北起市二中大门、南至建设路。环城东路:西起铁路幼儿园、东至湖西路;天师路:北起交通街菜场、南至四海路;南站路:北起白马加油站、南至320国道;院里路:北起梅园大道、南至院里二期;南站路南段:南起南站白马加油站、北至320国道;府前路:东起梅枫路、西至梅园大道;军民路:北起沿江大道、南至环城东路;梅枫路:北起府前路、南至环城东路;林荫西路:东起站江路 、西至磷肥厂;环城西路:东起五洲路、西至原磷肥厂铁路线;信江花园内店面;五金市场、干鲜果批发市场、水产批发市场内一层店面,生资市场临街一层店面;林荫西路菜场店面 4000
十二级 建材市场内一层店面,生资市场内一层店面及城市规划区内除上述以外的无名道路和无名小弄 2800

  附注说明:

  1.附件所确定计量单位:以鹰潭市房产管理局所颁发的《不动产登记证》上所注明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人民币)确定。

  2.在区域分界线道路两侧临街建筑物基准计税价格,按等级高的划分原则进行认定。

  3.路名如遇争议以市地名办公布的为准。

  4.二手房所申报的交易价格不能低于“上手契”价格。

  5.对一层为经营场所、二层(或三层)《不动产登记证》上认定为非住宅性质的存量房,在核定其基准计税价格时,对二层(或三层)非住宅存量房,按一层房屋基准计税价格的20%核定,且同时不得低于同幢房屋上一层住宅基准计税价格。

  6.房屋业主交易双方纳税人对依本公告核定的基准计税价格提出异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鹰潭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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