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会计司财税问题解答精选(一)

来源:财政部会计司 作者:财政部会计司 人气: 时间:2020-07-17
摘要: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研发费用”项目,反映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以及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该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下的“研究费用”明细科目的发生额,以及“管理费用”科目下的“无形资产摊销”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问:项目建设期的产生税费(如印花税)是否入在建工程?比如注册资本的印花税。2.购入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建设期每月摊销是否可入在建工程?3.目前是否有可参照涉及在建工程核算的准则?

  答: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中关于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该应用指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

  问: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企业适用于小会计制度准则应记到哪个科目?

  答: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小企业会计准则》未做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问:税务对小规模纳税人未达起征点减免的征值税属于16号准则当中的政府补助吗?应该计在哪个会计科目下?

  答: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中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特征,根据交易事项的实质判断是否属于政府补助。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问:保险公司收到税务部门的代扣代缴手续费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发放给代办人员的部分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收益在“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

  问:新的报表(一般企业)没有了应收利息与应付利息项目,涉及原上述项目的内容在哪个项目列示,请明确。

  答: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其他应收款”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相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其他应付款”项目,应根据“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填列。

  问:咨询一下我国现行会计科目中对“应收账款”具体的定义内容是什么?该“应收账款”的定义,是否是各类会计在做账务处理时必须严格遵守的重要内容?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应收款项是企业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只有在合同对价到期支付之前仅仅随着时间的流逝即可收款的权利,才是无条件的收款权。

  问:(财会[2018]15号)对利润表“研发费用”的填列解释是否有问题?

  答: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研发费用”项目,反映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以及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该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下的“研究费用”明细科目的发生额,以及“管理费用”科目下的“无形资产摊销”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问:实例:小规模企业,按照现有税法规定,月度收入1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则在进行免税的账务处理上,借方科目为应交税费相关科目,而贷方适用的营业外收入的自己科目名称为什么呢?原因,会计相关书本上明确指出“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不适用于税收减免的情况。

  答: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中关于减免增值税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并将免税部分计入“其他收益”。

  问:请问根据财税2008年151号文规定: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那么在会计处理时直接减免的增值税是否属于政府补助?

  答: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中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特征,根据交易事项的实质判断是否属于政府补助。通常情况下,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资源,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问:电子会计凭证如电子发票等,如果电子发票原版文件丢失了,只有打印的纸质版的,可以用纸质扫描件电子档来存档吗?电子发票纸质扫描件是有效电子档吗?

  答:单位如使用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凭证的,必须同时保存该纸质打印件的电子会计凭证原件。拍照、截图、扫描等电子影像件属于电子副本文件,并不是电子会计凭证原件,不能仅以电子副本文件报销入账归档,仍须按纸质会计凭证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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