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税发[2019]61号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9-05-14
摘要: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稳就业、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将就业政策置于宏观经济政策层面以及鼓励创业创新等部署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从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将落实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实施减税降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减税降费政策全面推行、精准落地。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皖税发[2019]61号            2019-05-14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各单位:

  2018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有力促进了创业就业,有效推动了社会经济发展。为确保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等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按照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

  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稳就业、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将就业政策置于宏观经济政策层面以及鼓励创业创新等部署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从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将落实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实施减税降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减税降费政策全面推行、精准落地。要进一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政策红利实实在在彰显,企业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实实在在增强。

  二、加强统筹协调,深化部门联动

  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将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摆上减税降费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一同部署、一同推进、一同考核、一同落实。要加强沟通,主动联系当地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扶贫等相关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劳动者就业信息交换和协查制度,落实好主管部门前端掌握条件、税务部门终端落实政策,各部门“尽责行政”的边界和责任。要加强配合,减税办、办公室、法规、税政、纳税服务、征管、督察内审、信息中心等部门要群策群力,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要上下联动,加强省、市税务局之间交流,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实而又实、细而又细落实好各项工作。

  三、深入广泛宣传,注重精准辅导

  省税务局将结合实施减税降费工作,全面梳理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现行有效税收优惠政策,适时修订发布《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完善更新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做好面向纳税人和基层税务干部的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方便纳税人和缴费人了解知悉。各地税务机关要加大政策宣传工作力度,在抓好常规性宣传的基础上,有效拓展其他宣传渠道,通过政策汇编、问答、图文解读、PPT课件、小视频等形式,以贴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视角加工形成简明平实、通俗易懂的宣传辅导材料,进一步提升政策宣传实效。要增强政策辅导的针对性,对优惠对象、适用范围明确,特别是“名单式”管理的税收政策,要主动向有关部门全面了解掌握适用政策的纳税人名单,进一步将政策“点对点”“面对面”地精准推送到户、精细辅导到位。

  四、简化办理手续,切实便利办税

  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要求,大幅精简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办理流程,不断扩展“最多跑一次”范围,打好政策惠民和服务便民的“组合拳”。要注重发挥信息化作用,依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全国《就业创业证》查询系统、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等,以信息化手段实现“名单式”管理,在全省范围内提升政策享受便利性。纳税人办理税收优惠时,凡可以从创业就业主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税务机关不得要求纳税人再报送相关资料,全面提高工作效能,切实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办税服务。

  五、密切跟踪评估,强化监督检查

  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政策跟踪问效,深入开展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调研,为重点群体等创业就业提供政策支持。对政策执行中存在操作性不强、受益面有限、纳税人获得感不明显等问题,要联合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扶贫办等部门深度剖析、查找症结、提出建议。要强化监督检查,密切关注各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解决政策执行“最后一公里”问题。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严格做到“六个一律严查严处”,以严明过硬的纪律确保政策更好地落实落地见效。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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