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优化网上办税服务厅登录方式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5-28
摘要:企业类或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纳税人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和密码进入网厅后,在点击【网上申报缴税】或【涉税事项办理】两个模块时,可以选择CA登录或短信验证登录两种方式登录网厅办理涉税业务。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优化网上办税服务厅登录方式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向您提供更加优质的纳税服务,省局决定优化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以下简称“网厅”)的登录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一、升级内容

  2018年6月1日起,省局将在网厅原有登录方式的基础上新增短信验证登录方式,升级后的网厅,您凭短信验证码或CA均可登陆网厅进行办税。具体内容如下:

  (一)企业类或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纳税人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和密码进入网厅后,在点击【网上申报缴税】或【涉税事项办理】两个模块时,可以选择CA登录或短信验证登录两种方式登录网厅办理涉税业务。

  (二)定期定额的个体工商户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和密码进入网厅后,即可办理涉税业务。

  二、注意事项

  (一)选择CA登录方式,操作方式不变。

  (二)选择短信验证登录方式,需要您录入在实名采集时预留的手机号码,点击发送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后即可登录。

  (三)如果您的手机号码未经过实名采集,需要到前台进行补录。

  (四)2018年5月28日起开始试运行,试运行期间遇到任何问题,你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反馈。

  您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拨打4000110088进行咨询。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2018年5月28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