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函[2016]60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问题的批复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11-15
摘要:无论适用财税[2007]92号文件还是财税[2016]52号文件,如税务机关发现该企业存在“挂名未上岗”或其他情形导致不符合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条件的,应将其发生相应违法违规行为年度内实际享受到的减(退)税款全额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问题的批复

税总函[2016]609号      2016-11-15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问题的请示》(渝国税发[2016]14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的实质要求是一致的。

  重庆驰成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无论适用财税[2007]92号文件还是财税[2016]52号文件,如税务机关发现该企业存在“挂名未上岗”或其他情形导致不符合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条件的,应将其发生相应违法违规行为年度内实际享受到的减(退)税款全额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1月15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