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在职人员门(急)诊起付标准,按照上一年度公布的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左右确定;继续实行向退休人员倾斜的政策,不满70周岁和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的门(急)诊起付标准,分别较在职人员降低100元和150元。

https://www.shui5.cn/article/0d/151935.html

2021-12-31

天津市法规

《天津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以及登记在房地产经纪机构执业的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含天津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的信用管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c4/177180.html

2021-12-30

天津市法规

依法规范用工。企业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主动履行用工责任,关心关爱从业人员,积极改善劳动环境和条件,不断提高权益保障水平。要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开展教育培训,为劳动者创造条件,拓展职业发展空间,促进劳动者与企业共享发展成果。

https://www.shui5.cn/article/ca/163589.html

2021-12-28

天津市法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会员能力和水平,持续巩固减轻全市资产评估机构会费负担的成果,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https://www.shui5.cn/article/21/150694.html

2021-12-28

天津市法规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有关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审核确认,现将获得2021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予以公布,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三年内有效。

https://www.shui5.cn/article/1c/147519.html

2021-12-28

天津市法规

深入开展市和区财政收入共同增长激励机制政策评估,全面分析经济性、政策性因素对财政收入增长的拉动作用,针对区级财政运行、税源培育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完善政策措施。建立财政支持区域高质量发展新机制,结合各区产业图谱,按因素法实施竞争性分配,调动各区财源培育积极性。

https://www.shui5.cn/article/68/147420.html

2021-12-24

天津市法规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所得税征管,公平税负,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废止《关于个人支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地税二〔1999〕 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修改)。

https://www.shui5.cn/article/e3/147507.html

2021-12-23

天津市法规

此前尚未关注自身涉税问题或自查整改不到位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抓紧对照税法及有关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于2021年底前向税务部门主动报告和纠正涉税问题,税务部门将依通知要求从轻、减轻或者免予税务处罚。

https://www.shui5.cn/article/80/147222.html

2021-12-22

天津市法规

石油特别收益金、国家留成油收入、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按有关规定政策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70/147229.html

2021-12-21

天津市法规

考生应在报名缴费前仔细填写并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也不能退费,重复缴费的款项将在对账后及时按原渠道退回。

https://www.shui5.cn/article/17/149753.html

2021-12-20

天津市法规

全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学习领会和认真落实《意见》的核心要义和总体部署,着力加强行业建设和诚信建设。为做好《意见》的学习宣传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ca/146861.html

2021-12-13

天津市法规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轻群众负担,根据《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支付标准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1〕102号)公布的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调整标准,同步调整工伤保险支付标准,具体内容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及工伤保险支付标准表》(附件)。

https://www.shui5.cn/article/96/146847.html

2021-12-10

天津市法规

按工资总额缴费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确定工伤保险费并进行缴纳。单位缴费费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本市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及浮动费率有关规定进行核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c7/146958.html

2021-12-08

天津市法规

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20个部门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发改办社会〔2021〕154号),要求各地区认真贯彻实施,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具体实施标准。

https://www.shui5.cn/article/64/183140.html

2021-12-07

天津市法规

征集本市贸易数字化转型样本,宣介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成效。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充满活力、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良好氛围,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持续创新发展。

https://www.shui5.cn/article/5c/146944.html

2021-12-06

天津市法规

资产评估行业是现代高端服务业,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专业力量。“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资产评估行业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时期。

https://www.shui5.cn/article/e4/146556.html

2021-12-03

天津市法规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工作,规范相关业务办理程序,天津市财政局制定了《天津市财政电子票据对接开具业务办理流程》流程,作为各级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办理系统对接业务的办事指南。

https://www.shui5.cn/article/92/146530.html

2021-12-02

天津市法规

按照《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了四届五次理事会(通讯方式),会议决定减收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2021年度本级会费。

https://www.shui5.cn/article/6b/146236.html

2021-12-01

天津市法规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稽查局2021年重点行业随机抽查重点检查企业名单

https://www.shui5.cn/article/2b/146133.html

2021-11-30

天津市法规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关于创造有利税收环境,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建议”的答复,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关于优化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财税扶持政策的建议”的答复,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将0-3岁子女养育费用列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的建议”的答复

https://www.shui5.cn/article/6b/2830.html

2021-11-30

天津市法规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税政〔2019〕1号)的有关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市江苏南京商会等3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21年度起5年内有效。

https://www.shui5.cn/article/ae/146750.html

2021-11-30

天津市法规

为提升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服务,现将东丽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涉税房产窗口中的如下部分业务自2021年12月1日起迁移至天津市东丽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税务人员工作窗口”。

https://www.shui5.cn/article/3c/146104.html

2021-11-29

天津市法规

失业保险参保企业或职工可到区社保分中心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区社保分中心按规定进行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https://www.shui5.cn/article/97/146957.html

2021-11-25

天津市法规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开展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规范批复方式,完善批复内容,要以决算批复为依据,对有关事项予以整改,规范调整决算报表和会计账簿。

https://www.shui5.cn/article/59/147520.html

2021-11-25

天津市法规

恢复向企业全额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各级税务机关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1:9比例分别上缴中央和地方同级国库。我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a9/44769.html

2021-11-22

天津市法规

包括以准入法和排除法确定的药品目录、医用耗材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支付范围。我市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保准入、管理相关政策,做好我市组织实施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68/183168.html

2021-11-17

天津市法规

根据《市人社局 市医保局 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1〕24号),为确保本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工作顺利实施,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将于2021年11月21日0时至11月22日24时期间对社会保险费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停机升级。

https://www.shui5.cn/article/55/145725.html

2021-11-17

天津市法规

自2022年1月1日起,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以下简称综合事务中心)向各区财政局发放纸质医疗收费票据时,不再单独收取医疗收费票据工本费。市财政局采用市、区两级财政年终结算的方式,与各区结算医疗收费票据工本费,工本费标准按现行标准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60/146384.html

2021-11-11

天津市法规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基础上,可在个人窗口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3930元。同时,也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c5/145512.html

2021-11-10

天津市法规

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2号发布),现将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公告。未经行政登记不得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不能享有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https://www.shui5.cn/article/fd/145315.html

2021-11-09

天津市法规

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2号发布),纳入税务机关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以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现将名单公告。

https://www.shui5.cn/article/a0/145314.html

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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