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同样适用。

https://www.shui5.cn/article/41/183380.html

2024-03-04

天津市法规

顺应法治化、专业化、数字化、协同化、国际化要求,强化监管职能,整合专业资源,加强平台应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现代会计管理工作体系。

https://www.shui5.cn/article/24/183329.html

2024-02-27

天津市法规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简化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4〕5号 2024-02-2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更好服务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

https://www.shui5.cn/article/bc/183323.html

2024-02-23

天津市法规

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也应按规定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按照总机构计算分摊的应缴应退税款,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https://www.shui5.cn/article/ba/183237.html

2024-02-21

天津市法规

享受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规定,应提交的资料

https://www.shui5.cn/article/d2/183236.html

2024-02-21

天津市法规

劳务派遣单位可以按不同用工单位的要求,制定不同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设置不同缴费标准、分配规则等内容,为派往不同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建立企业年金。

https://www.shui5.cn/article/23/183297.html

2024-01-28

天津市法规

为规范天津市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工作,不断保持和提升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和《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23/182948.html

2024-01-24

天津市法规

办事机构根据自查自评、实地核查、第三方评估、暗访抽查以及行业主管、公安、信访等部门掌握的情况,结合国家对本市考核结果通报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形成考核报告,报议事协调机构审批。

https://www.shui5.cn/article/a5/182943.html

2024-01-08

天津市法规

一是会计信息质量方面,主要为少计收入、费用、支出、账表不一致等;二是资金管理方面,主要为零余额账户违规回补基本账户、加油卡账户管理不到位等;三是资产管理方面,主要为未按规定登记资产卡片信息等;四是会计基础工作方面,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备查记录不齐全。

https://www.shui5.cn/article/5a/182669.html

2023-12-29

天津市法规

参与天津市质量攻关成果技术评定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评定程序和相关规定,实事求是、公正廉洁,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对评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违反评定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e3/182608.html

2023-12-29

天津市法规

为规范天津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https://www.shui5.cn/article/50/182668.html

2023-12-28

天津市法规

为规范我天津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https://www.shui5.cn/article/a6/182667.html

2023-12-28

天津市法规

为规范我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https://www.shui5.cn/article/e4/182666.html

2023-12-28

天津市法规

请各区人社局、财政局加强文件运行和资金使用情况梳理,分析有关数据,为进一步修订文件提供有力支持。

https://www.shui5.cn/article/7e/182647.html

2023-12-28

天津市法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获得202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三年内有效。

https://www.shui5.cn/article/f3/182524.html

2023-12-28

天津市法规

对终止补贴人员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终止补贴人员或其亲属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持《灵活就业参保社会保险补贴退费告知单》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退费,逾期未办理的,市社保中心或社保分中心可代其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退费。

https://www.shui5.cn/article/b7/182646.html

2023-12-27

天津市法规

为规范天津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https://www.shui5.cn/article/ae/182665.html

2023-12-26

天津市法规

为本市贸促机构和企业赴境外参展、开展经贸活动的必要出国(境)团组开辟绿色通道。强化商务交流活动等人员出入境需求保障力度,推动增加定期航线、航班。

https://www.shui5.cn/article/68/182787.html

2023-12-26

天津市法规

加强政策宣传。各区人社局要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力量,采取专题宣讲、发放政策明白纸、上门服务等方式,多渠道广泛宣传解读政策内容,提高政策知晓度。

https://www.shui5.cn/article/78/182840.html

2023-12-25

天津市法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国务院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要求,为维护规范、透明、高效的市场环境,经2023年12月15日第18次委主任办公会议通过并经请示委党组同意,决定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开展经营主体除名制度试点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bf/183369.html

2023-12-22

天津市法规

在自贸区试点探索实施除名制度,是贯彻落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各项除名制度各项工作要求,推动试点工作走深走实。

https://www.shui5.cn/article/99/182497.html

2023-12-22

天津市法规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天津市出售公有住房票据》(电子),代替原《天津市财政票据》(天津市出售公有住房专用票据),票据适用范围及其他管理要求不因票据式样而改变。

https://www.shui5.cn/article/ae/182591.html

2023-12-20

天津市法规

天津市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市用工单位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应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下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https://www.shui5.cn/article/59/182485.html

2023-12-19

天津市法规

各事务所要在2024年11月底前,向市税协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报告(包括工作情况、取得成效、经验做法、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等);要积极挖掘专项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形成2-3家典型案例素材(每家不超过1500字)与工作报告一并报送。

https://www.shui5.cn/article/80/182439.html

2023-12-19

天津市法规

根据(财税〔2018〕13号)和(津财税政〔2019〕1号)的有关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市老区建设促进会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23年度起5年内有效

https://www.shui5.cn/article/4f/182417.html

2023-12-18

天津市法规

此次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旨在提高用人单位缴费便利度,不涉及现行缴费政策调整,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缴费基数、应缴费额仍可按照现行计算方式确定。因此,此次优化不会增加用人单位缴费负担。

https://www.shui5.cn/article/6f/182374.html

2023-12-14

天津市法规

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https://www.shui5.cn/article/81/182212.html

2023-12-08

天津市法规

停办业务期间,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到各区人社局正常办理工伤认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到天津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正常办理工伤劳动能力再次鉴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b6/182221.html

2023-12-08

天津市法规

财会人员要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积极配合财会监督检查,拒绝办理或按照职权纠正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会事项,有权检举单位或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https://www.shui5.cn/article/90/182190.html

2023-12-06

天津市法规

各区医保局、医保经办机构依职责加强对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核定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采取人工比对、案例抽查等方式,加强对缴费年限核定情况的复核,确保缴费年限核定结果真实准确。

https://www.shui5.cn/article/a4/182616.html

2023-12-05

天津市法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获得202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三年内有效。

https://www.shui5.cn/article/56/182643.html

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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