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市区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由5年调整为2年。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ee/161248.html

2022-05-01

江苏省法规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6个行业的纳税人暂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城市公交场站等运营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7e/172193.html

2022-04-30

江苏省法规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扬留扬回扬创业就业,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加强“产业科创名城”人才支撑的15条举措》(扬发〔2022〕9号),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和人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https://www.shui5.cn/article/34/168095.html

2022-04-29

江苏省法规

充分发挥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平台作用,支持金融机构大力推广低门槛、低成本、易申请、高效率的“苏农贷”产品,大力推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产品,贷款规模力争超过150亿元。

https://www.shui5.cn/article/e6/164781.html

2022-04-29

江苏省法规

“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是指在申请的减免税所属年度期末,纳税人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或年度亏损金额超过50万元且亏损金额占收入总额的比重超过10%的。

https://www.shui5.cn/article/af/161201.html

2022-04-29

江苏省法规

常州市所有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央直属、省属及外埠驻常单位均要参加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按本单位注册级别,分别到辖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年审。

https://www.shui5.cn/article/a2/161350.html

2022-04-27

江苏省法规

为推动和促进全省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引导资产评估机构做强做优、做精做专,进一步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十四五”时期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和《江苏省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精神,制定本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7b/171289.html

2022-04-21

江苏省法规

对受扬州市政府表彰的建筑施工企业,免交1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使用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代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工程款履约保障金。(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https://www.shui5.cn/article/2a/159624.html

2022-04-19

江苏省法规

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22]1号)精神,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在用人单位缴费率(不含生育保险缴费率)和个人缴费率之和的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

https://www.shui5.cn/article/c2/160901.html

2022-04-18

江苏省法规

申报人登录网站http://49.65.0.155/STA/进行注册,选择“省个税退税”项目进行申报(已进行过退税申请的,可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依据系统提示,据实逐项填写居住证基本信息和所得税奖励申报信息,并上传有关证明文件。

https://www.shui5.cn/article/9f/159356.html

2022-04-18

江苏省法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5号),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36/161925.html

2022-04-18

江苏省法规

减半收取餐饮住宿业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费用,实施期限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https://www.shui5.cn/article/24/159314.html

2022-04-17

江苏省法规

明确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天数计发,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难产及生育多胞胎的,生育津贴天数叠加享受。

https://www.shui5.cn/article/db/167124.html

2022-04-15

江苏省法规

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理全市通办事项过程中,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受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纳税人缴费人的相关税费违法行为,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处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5d/170013.html

2022-04-15

江苏省法规

2021年度在新吴区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2021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在2022年5月31日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https://www.shui5.cn/article/1f/158887.html

2022-04-13

江苏省法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近期出台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结合我市《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苏府〔2022〕4号),聚焦服务业相关领域困难行业,全力帮助各类服务业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

https://www.shui5.cn/article/90/166909.html

2022-04-13

江苏省法规

建设单位免费使用区域评估和规划环评评估结果,不需要进行项目单项评估。区域评估、开工许可阶段前测绘,以及行政机关委托的技术评审、专家评审、检验、检测等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不得转嫁给建设单位。

https://www.shui5.cn/article/1d/166598.html

2022-04-13

江苏省法规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22〕1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府办发〔2022〕29号)文件精神,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14/164665.html

2022-04-12

江苏省法规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保企业、稳就业、惠民生工作,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22〕1号),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请认真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8b/170896.html

2022-04-11

江苏省法规

为深化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提升医保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8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https://www.shui5.cn/article/f1/171410.html

2022-04-02

江苏省法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苏税发[2022]7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https://www.shui5.cn/article/61/160923.html

2022-04-01

江苏省法规

加大保证金奖励扶持力度,对市政府综合表彰的年度先进企业暂缓缴纳保证金,对农民工实名制落实到位,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减免或退还80%保证金。在充分尊重企业自主选择权的前提下,加大以保函、保险替代保证金的推进力度。

https://www.shui5.cn/article/a3/164669.html

2022-04-01

江苏省法规

《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苏财税〔2019〕24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https://www.shui5.cn/article/1f/157671.html

2022-03-31

江苏省法规

全面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暂停预缴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

https://www.shui5.cn/article/57/166480.html

2022-03-31

江苏省法规

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理全市通办事项过程中,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受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纳税人缴费人的相关税费违法行为,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处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db/157622.html

2022-03-31

江苏省法规

2022年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减免房土两税优惠政策仍采取纳税人“申报即享受”的方式办理相关免税手续。申报时,纳税人在网上填报已在申报表中设定的申请资料,税务机关予以即时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即时核准。

https://www.shui5.cn/article/64/157472.html

2022-03-31

江苏省法规

企业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的单独申报功能模块仍保留,纳税人使用企业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涉及后续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的,继续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查询、申报更正、申报作废等功能模块办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fa/157471.html

2022-03-31

江苏省法规

2022年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减免房土两税优惠政策仍采取纳税人“申报即享受”的方式办理相关免税手续。申报时,纳税人在网上填报已在申报表中设定的申请资料,税务机关予以即时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即时核准。

https://www.shui5.cn/article/16/157421.html

2022-03-29

江苏省法规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精神,结合我省行业实际,经过调研整理、修改讨论、征求部分专家意见等环节,形成了《江苏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https://www.shui5.cn/article/72/157693.html

2022-03-29

江苏省法规

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奖补、车船税减免等优惠政策。

https://www.shui5.cn/article/75/172560.html

2022-03-24

江苏省法规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https://www.shui5.cn/article/7d/156515.html

2022-03-22

江苏省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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