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本市取得居住证的人员;本市辖区内各级各类教学教育机构在校学生及托幼儿童(以教育部门提供花名册为准)。

https://www.shui5.cn/article/e5/181449.html

2023-10-21

江苏省法规

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工作单位、职务、联系地址及电话等,并签署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https://www.shui5.cn/article/40/181284.html

2023-10-16

江苏省法规

积极推进医保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建设,规范医保数据应用模式,进一步挖掘医保数据价值,强化数据赋能医保管理、服务、改革能力。

https://www.shui5.cn/article/ab/181451.html

2023-10-08

江苏省法规

根据《关于享受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税〔2021〕13号),现将2022年度全省第二批申报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核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https://www.shui5.cn/article/09/180569.html

2023-10-07

江苏省法规

实施省域通办的事项清单见《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办税缴费服务省域通办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详见附件)。《清单》将根据政策变化动态调整并及时对外公布。

https://www.shui5.cn/article/ba/180572.html

2023-09-28

江苏省法规

用人单位对残保金申报缴款等方面问题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南京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5383816。

https://www.shui5.cn/article/7b/181564.html

2023-09-28

江苏省法规

缴费人可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业务,如有申报缴纳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江苏税务门户网站、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政策规定,也可咨询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https://www.shui5.cn/article/70/180571.html

2023-09-27

江苏省法规

师资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注协人才委员会提出申诉,人才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https://www.shui5.cn/article/4a/179903.html

2023-09-19

江苏省法规

本办法及《裁量基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0月31日。2009年《江苏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https://www.shui5.cn/article/59/181601.html

2023-09-11

江苏省法规

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7800元为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f6/179733.html

2023-09-10

江苏省法规

开展普惠金融“滴灌润苗”专项行动,创新开发“征像”系统,常态化推进银行机构主动对接服务真实融资需求和良好信用的企业。

https://www.shui5.cn/article/fb/179632.html

2023-09-08

江苏省法规

依法有效解决涉民营企业破产重整程序中的税收问题,完善民营企业破产重整、和解程序中的纳税信用修复机制,通过打造税收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企业纾困解难、提质增效。

https://www.shui5.cn/article/5a/179623.html

2023-09-08

江苏省法规

精心组织各类创业主题活动,丰富成果展示、品牌打造、项目路演、创业沙龙等活动内容,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创业活动。

https://www.shui5.cn/article/e7/181448.html

2023-09-08

江苏省法规

原个体工商户已取得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许可,在符合法律法规且实质审批内容不变的前提下,由相关审批部门为其直接更换新证,或签署旧证延续使用意见。

https://www.shui5.cn/article/bd/179977.html

2023-09-06

江苏省法规

个人发生股权转让行为,向经营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前,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依法到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https://www.shui5.cn/article/b8/179659.html

2023-09-04

江苏省法规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e0/179579.html

2023-09-04

江苏省法规

各地要持续优化经办服务,加快推进网上办理,加强大数据比对识别,推动更多援企稳岗政策免申即享、劳动者个人补贴直补快办,提升就业政策获得感和满意度。

https://www.shui5.cn/article/07/179934.html

2023-09-04

江苏省法规

多措并举稳定就业。增扩2023年各高校、省属科研院所、省属企业等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不少于3000个。稳定事业单位面向2023年毕业生的招聘岗位规模。

https://www.shui5.cn/article/fd/179603.html

2023-09-03

江苏省法规

本办法自2023年9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9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江苏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3〕130号)同时废止。

https://www.shui5.cn/article/27/179017.html

2023-08-02

江苏省法规

为多渠道筹集水利发展资金,加强江苏省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增加水利投入、保障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以及国家关于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实际,制定《江苏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59/179184.html

2023-08-02

江苏省法规

对审核通过的,经办机构需向企业发送告知信息,将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可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https://www.shui5.cn/article/f5/181461.html

2023-07-26

江苏省法规

2023年1月1日起,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丧葬补助金及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确定本人工资所涉及的基数,参照我省同期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43/181460.html

2023-07-26

江苏省法规

江苏省注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会协〔2022〕45号),在总结工作经验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修订)》(苏会协〔2019〕22号)进行了修订。

https://www.shui5.cn/article/b3/178748.html

2023-07-25

江苏省法规

2006版准则应用指南附件规定,预收款项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2017年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应用指南规定,合同负债核算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同时明确企业因转让商品收到的预收款适用收入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时,不再使用“预收账款”科目及“递延收益”科目。根据上述内容,新收入准则生效后,适用收入准则与合同相关的预收款项应计入合同负债,其他情形下的仍有可能计入预收款项。

https://www.shui5.cn/article/ba/177962.html

2023-07-25

江苏省法规

房地产销售一般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在实务中,大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交房作为控制权转移、商品房销售收入确认的最主要标志性事件。但当开发商向购房者发出入伙通知,购房者在合理期限内不来办理相关验收、入伙手续时,在该约定验收期限届满时,相关风险转移,也可以确认收入。

https://www.shui5.cn/article/64/178788.html

2023-07-21

江苏省法规

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2022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9元、27元和35元。

https://www.shui5.cn/article/13/181462.html

2023-07-12

江苏省法规

为进一步开展2024年度全市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盐政发〔2017〕95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经研究决定,2024年度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50元,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

https://www.shui5.cn/article/ea/181452.html

2023-07-11

江苏省法规

研发费用中人员人工费用:列举的是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列举的项目,没有列举福利费和补充医疗,所以不能计入研发费用中人员人工费用。

https://www.shui5.cn/article/7f/52313.html

2023-07-07

江苏省法规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工作,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农业农村部等8部委《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8〕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5b/180980.html

2023-07-05

江苏省法规

江苏省注协于2023年6月30日组织了年度第一期注册会计师行业专家网上答疑活动。本期答疑专家为常州金鼎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卫新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分所合伙人陈柏林,答疑主题为绩效评价和破产重整审计等相关问题实务探讨。

https://www.shui5.cn/article/56/9611.html

2023-06-30

江苏省法规

近年来,我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聚焦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深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高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可得性,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https://www.shui5.cn/article/c9/181788.html

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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