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政策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受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托,珠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对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进行了联合审核,现将获得省级2023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如下:珠海科技学院。
实施公安部支持广东自贸区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的1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经省科技厅(省外国专家局)、省自贸办、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及科技(外专)部门认定为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
上述非营利组织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自行计算减免税额,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经东莞市财政局会同东莞市税务局联合审核,东莞市金胜教育发展基金会1家省级非营利组织从2023年度起,具备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五年内享受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名单见附件)。
试点新办经营主体智能开业,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系统自动为其分配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税费种并智能赋予数电票额度,实现纳税人“开业就能开票”。
有条件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本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参保人给予缴费补助,与个人缴费同步缴交。集体补助档次由村(居)民委员会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确定。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对退休的高龄人员和企业退休的军转干部分别实行倾斜调整增加。
主体单位进行道路施工建设、水电燃气管道工程等作业时,应当提前1周将施工时间、地点、工期、施工范围、责任单位及联系人等信息报送12345热线管理机构,便于准确、快速、高效解决市民诉求。
按照《科技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广州市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才〔2022〕181号),广州市进一步扩充外国高端人才(A类)和外国专业人才(B类)的认定范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由社保部门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由税务部门负责。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所需所盼,深入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结合珠海实际,接续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四批19条措施,着力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139元(揭阳市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713元的300%),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下限暂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执行,调整时另行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财政厅省级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粤财法〔202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要求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含本数,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为顺利由市政策过渡到省政策,减少过渡期间的不稳定因素,现将我市原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周期(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延长至省有关办法规定的费率实施为止,请遵照执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本次未调整,按原缴费基数上下限和执行时间。执行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结合广州实际,市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四批措施工作任务安排表》(详见附件),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28日(共计30日)。各单位、社会公众如对上述文件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时间截止之前,通过邮箱渠道反映。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经佛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2023年佛山市(市级)第二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予以公布。
捐赠票据的基本内容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编码、票据监制章、捐赠人、开票日期、捐赠项目、接受单位、复核人、开票人等信息,公益性单位填写捐赠票据时应当确保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其中,使用电子捐赠票据时项目名称选项为“捐赠款”“捐赠物”或“公益捐赠”的,具体捐赠项目名称应同时在“其他信息”栏填写。
建立线上、线下注销服务专区,集中受理营业执照、税务、社会保险、海关等各类注销业务申请,一次办结注销相关事项。推广歇业登记制度,市场主体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可向登记机关申请歇业。
为推进《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办法》(珠横新办〔2020〕14号)兑现相关工作,结合合作区实际情况,现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2年度特殊人才奖励政策执行标准公告如下。
新型研发机构利用社会资本完成的符合一定条件的技术研发项目,经新型研发机构申请,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后,可认定完成一项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
全市上下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发挥改革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抓好本辖区内各项任务落实。加强营商环境创新举措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引导和督促各地各部门不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
请于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2023社保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其中由税务部门批量扣费的请于2023年7月12日前完成。
健全完善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聚焦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服务诉求,加强工作统筹,强化闭环管理,注重信息化应用,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
广东省湛江农垦第二医院等5家单位2022 年度-2026年度取得湛江市本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湛江市书法家协会等7家单位2023年度- -2027年度取得湛江市本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10.18光彩服务日”“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大力开展扶持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宣传、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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