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在我省平稳落地,现明确我省参保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暂按缴费比例15%申报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1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自2022年1月16日起,我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小程序、办税服务厅等各类办费渠道,全面恢复办理2022年1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
建立常态化培训制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采取视频会议方式,开展全省性业务培训。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注意收集、分析工作中发现的的问题和短板,综合采用集中培训、视频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在辖区范围开展经常性培训。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1〕23号),现将有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政策明确如下:
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条件,在云南省内注册成立1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对省级层面布局的嵩山、神农种业、黄河等省实验室,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开办费和建设期研发经费支持;对各地政府主导创建的省实验室,根据各地政府投入情况给予一定研发补助。
外资研发中心发生名称、经营范围变更等情形的,应于财关税〔2021〕23号文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及时将有关变更情况说明报送所在区县(市)商务(外资)主管部门。区县(市)商务(外资)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转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按照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审核流程,核定变更后的外资研发中心自变更登记之日起能否继续享受政策,注明变更登记日期。
为支持陕西、河南、天津地区应对新冠疫情,发挥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加快恢复发展功能,经研究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减免下列项目收费:免收注册地在陕西省、河南省、天津市的上市公司2022年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
为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的要求,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18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我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排污权有偿使用费作为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同级国库,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你(单位)申报2020年度增值税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存在较大差异,请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相关情况的书面说明并自行更正申报。
财务报表汇总模块中填报内容包括:报表封面、编表说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承诺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会费情况汇总表。本年各资产评估机构不再上报纸质报表。
确需变更扣款账户的参保人和新参保人可自由选择“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重庆税务”支付宝生活号缴纳,也可自由选择重庆市内任意一家银行批扣个人身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因受批扣限制,重庆三峡银行的存折户需更换为一类储蓄卡才能扣款)。
2022年1月19日17:30至2022年1月31日24:00,税务部门暂停受理我市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线上线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缴费协议签订等所有业务。其中,1月份POS机缴款截止至2022年1月18日16:00,除POS机以外的现金方式缴款截止至2022年1月19日16:00。
服务贸易规模进一步扩大,2021—2025年全省服务贸易总额不低于45000亿元,保持位列全国前三。优化服务贸易结构,促进新兴服务贸易发展,力争新兴服务贸易、数字贸易额年均增长不低于15%。
通过“服务券”补贴、“技改专项贷”、社保补贴等方式,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企业(如养老托育机构等)给予专项支持。
强化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分行业、分领域制定技术改造路线图,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延链发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促进产业规模和效益提升。推进新兴产业领域技术、装备迭代升级,促进新兴产业规模化倍增发展。
实施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涉及一二三产业各领域各行业,各部门既要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应行业的工作,又要协同配合、统筹联动,形成协调联动、相互促进的发展局面。
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推进“个转企”“微升小”。各地以营业收入1000万—2000万元的小微工业企业为年度重点培育对象(以下简称重点培育企业),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
各参检社会组织应严格按照规定在2022年5月31日(含)前,将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通过的年检材料,通过系统再次提交给登记管理机关,超过规定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提交功能,未提交年检材料机构将被纳入“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对报表数据填报不准确、内容不完整、上传资料不齐备、格式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修改后重新报送。省资产评估协会将视行业财务报表数据填报等情况,必要时组织实地核实相关资产评估机构的财务数据,请予以配合。
各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质量管理合伙人、审计业务主管合伙人等关键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审慎承接高风险审计客户,加强对审计业务独立性、人员委派、执业过程、质量复核、技术咨询等方面的管控,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资源投入和跟踪管理,切实发挥内部监督作用。
推动各区全面消除各类妨碍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体制机制障碍,创新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建立发展壮大市场主体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评估考核机制,对于表现优异的予以通报表扬。
无论是否建立党组织、有无党员,均须填报《资产评估机构党建工作信息表》(附件4-1)和《资产评估机构人员政治面貌信息情况表》(附件4-2),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请一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根据《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4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5号)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22年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中评协办〔2021〕66号)的有关规定,江西省资产评估协会将开展2022年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16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继续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1J9号)中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鸡西房好办”APP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运用“互联网+”思维,在原有房地产交易信息申报的基础上,拓展信息采集渠道,将房地产交易涉税信息采集、自然人登记、税费同缴等转移到手机APP客户端进行。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辅导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派出机构属地监管优势,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在全市场推进注册制改革积极创造条件,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9月30日公布并实施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3号)。
申请时间截止后,省注协秘书处将根据《办法》的规定,经初审、汇总、公示、审批等程序,确定奖励补助名单。请申请人务必在申请期限内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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