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2]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农药成药原药和中间体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2-01-23
摘要:为保证农药成药、原药和农药中间体进口税收政策的顺利衔接,经研究,决定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药和农药原药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05号)和《财政部关于进口农药原料及中间体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04号)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02年2月28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农药成药原药和中间体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财税[2002]6号        2002-01-23

海关总署:

  为保证农药成药、原药和农药中间体进口税收政策的顺利衔接,经研究,决定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药和农药原药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05号)和《财政部关于进口农药原料及中间体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04号)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02年2月28日。

  特此通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