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致领用电子发票纳税人的一封信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9-04-12
摘要:如您开具电子发票,可选择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自愿选择已在我局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对第三方平台提供的服务项目,您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纪律参与、干预、引导您选择第三方平台和电子发票服务项目。

海南省致领用电子发票纳税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您可自愿选择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

  如您开具电子发票,可选择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自愿选择已在我局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对第三方平台提供的服务项目,您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纪律参与、干预、引导您选择第三方平台和电子发票服务项目。

  如您自愿选择第三方平台,第三方平台应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打印、查询和交付等基础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基础服务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已在我局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信息,您可通过海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海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查询找我”栏目或各办税服务场所查阅。相关规定您可查询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53号公告2015年第84号公告2018年第31号公告税总发〔2017〕31号税总发〔2019〕44号等文件。

  投诉举报电话:0898-12366-5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19年04月12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