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认证也不一定是合格的发票!

来源:远见财税 作者:远见财税 人气: 时间:2017-01-13
摘要:实务操作中,不加盖发票专用章、而错盖单位公章、盖财务专用章等甚至发票内容错误不完整、压线错格等,诸如此类毛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认证通过或勾选认证。但是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这些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属于不合规的发票,不能作为增值

实务操作中,不加盖发票专用章、而错盖单位公章、盖财务专用章等甚至发票内容错误不完整、压线错格等,诸如此类毛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认证通过或勾选认证。但是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这些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属于不合规的发票,不能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和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凭证。所以说,通过了认证,并不代表该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合规。

与此同时,拿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一定都能做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税〔2016〕36号营改增文件都有这样的规定,采购业务“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等方面,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等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

为了避免纠纷,降低企业风险,建议购买方在相关购买合同中加列以下条款:卖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机关认证或不符合发票相关法规要求,造成买方不能抵扣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未通过认证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予以赔偿。卖方未按买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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