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十批)暨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四批)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6-22
摘要:现将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十批,见附件1)予以公布。该名单所列纳税人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号)相关规定的,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十批)暨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四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4号      2018-6-22

  现将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十批,见附件1)予以公布。该名单所列纳税人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号)相关规定的,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四批,见附件2)所列纳税人销售熊猫普制金币,不再按照上述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本公告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税屋附件:

  1.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十批)

  2.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四批)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6月22日

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十批)

附件1  
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十批)
编号 纳税人名称
金融机构(共24家)
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4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5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7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9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10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11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12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13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14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
15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16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
17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
18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19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
20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及所辖分支机构
2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所辖分支机构
2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所辖分支机构
2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所辖分支机构
2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所辖分支机构
中国熊猫普制金币授权经销商(37家)
25 深圳市深金文化有限公司
26 浙江金利通贵金属有限公司
27 北京天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8 沈阳启源工业泵研究所有限公司
29 聚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30 上海黄金交易所
3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 宁夏悦恒福黄金珠宝有限公司
33 上海卓轩工艺礼品有限公司
34 上海泰贞商贸有限公司
35 北京厚德典藏艺术品有限公司
36 上海旗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7 金昆仑(北京)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38 深圳市意天发科技有限公司
39 安徽省扬新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0 山东省集邮公司
41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集邮分公司
42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43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济南市分公司
44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45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淄博市分公司
46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枣庄市分公司
47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东营市分公司
48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烟台市分公司
49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潍坊市分公司
50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济宁市分公司
51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泰安市分公司
52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威海市分公司
53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日照市分公司
54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莱芜市分公司
55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滨州市分公司
56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德州市分公司
57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聊城市分公司
58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临沂市分公司
59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菏泽市分公司
60 北京国一金典国际文化传播集团有限公司
61 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有限公司

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四批)

附件2  
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四批)  
编号 纳税人名称
1 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公司
2 北京国一金典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3 佑生文化(深圳)有限公司
4 广州市广银阁收藏品有限公司
5 广州品泉贸易有限公司
6 上海世豪金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7 深圳国银通宝有限公司
8 深圳市金信金诺艺术品有限公司
9 深圳市经易金业有限责任公司
10 中瑞黄金有限公司
11 深圳市中金恒泰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 深圳市前海金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3 北京乔讯科技有限公司
14 北京中金国盛黄金有限公司
15 上海嘉轶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16 北京民商智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7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8 吉林省淘乐庄商贸有限公司
19 宜兴市泽润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20 哈尔滨湘玉金制品销售有限公司
21 北京东方智华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22 浙江星汇硬币收藏品有限公司
23 珠海大泉投资有限公司
24 唐山市鼎润钱币有限公司
25 大连世纪畅想科技有限公司
26 山东明景商贸有限公司
27 海南国泉金币文化有限公司
28 上海能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9 北京千百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十批)暨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四批)的公告》的解读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7号),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销售的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之后税务总局配套印发了《关于发布〈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号),并先后公布了九批符合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名单,以及三批不符合免税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

  现将第十批符合条件的61户纳税人及第四批不符合条件的29户纳税人名单予以公布。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包括: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允许开办个人黄金买卖业务的金融机构24户;经中国金币总公司批准,获得“中国熊猫普制金币授权经销商”资格,并通过金币交易系统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的纳税人37户。另外29户授权经销商不再符合条件,列入退出名单。

  公告明确名单所列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符合财税[2012]97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号文件相关规定的,免征增值税。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销售熊猫普制金币,不再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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